亂港分子鐘翰林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名成立
(觀察者網訊)據香港“東網”12月11日報道,“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被指2019年5月在香港立法會示威區刑事毀壞一支五星紅旗,他此前否認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兩罪,今日在香港東區法院被裁定兩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黃雅茵指出,片段顯示被告曾主動伸手搶五星紅旗並折斷旗杆,再把旗幟拋到半空,屬故意侮辱的行為。法庭將案押後至12月29日判刑,期間索取教導所、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被告須繼續還押。

鍾翰林,圖源:香港“東網”
控罪指出,被告鍾翰林於2019年5月1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無合法辯解而公開及故意玷污或侮辱國旗;以及在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根據現場錄像片段,被告曾上前搶奪屬於團體“保衞香港運動”的五星紅旗,拉扯過程中旗杆被扯斷。而聲稱被搶揹包女子附近,五星紅旗一直高舉,五星圖案清晰可見。
裁判官認為,被告望向並走向該女子的過程中,不可能看不見或不知道該旗幟是五星紅旗。
裁判官指出,錄像又顯示五星紅旗由始至終根本沒有接觸或非常靠近被告,而即使旗幟曾接觸被告,被告大可以擋開或離開現場,而非作出過激反應並拉扯五星紅旗。
對於被告辯稱“認為旗棍有實時危險性”,“怕有人用以傷人所以拋走”之説,裁判官表示,被告拋走五星紅旗後,他卻沒有再理會旗幟,反映被告根本不在乎誰會取走弄在地上的五星紅旗,因此不接納其辯解,指出其行為已構成侮辱或玷污五星紅旗。而由於在搶奪五星紅旗過程中,被告與他人有着共同目的集結,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故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