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對部分被捕人士再作風險評估,防止再發生棄保潛逃
王恺雯
(觀察者網訊)香港國安法利劍高懸,亂港頭目相繼出逃,當初口口聲聲的“齊上齊落”淪為笑話。但這些人中,不乏身負多項控罪的棄保潛逃分子,例如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他們的跑路,也暴露出香港保釋制度的嚴重漏洞。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近日接受“橙新聞”採訪時表示,特區政府針對部分被捕人士再作風險評估,以增加保釋條款等措施,避免再有棄保潛逃事件發生。
據“橙新聞”12月14日報道,李家超表示,執法部門在拘捕涉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後,都會向法庭提供評估潛逃風險的數據。他透露,在發生這些潛逃事件後,執法部門針對每一個涉及類似案件的人士都再次作了風險評估,對有需要的案件會從措施及情報兩方面加以預防。

李家超 圖源:橙新聞
在措施方面,李家超舉例稱,會考慮增加保釋條款,例如交出旅行證件、不準嫌犯去某些地方、實施宵禁令等,同時全面將嫌犯以往的前科及犯罪記錄向法庭提供,讓法庭全面審視棄保潛逃的風險。“如果我們發現(嫌犯)有潛逃風險,當然會反對他們出境。”
他補充説:“如果認為法庭允許擔保的決定有問題,我們會立即提出上訴……在上訴期間是有權繼續扣押(嫌犯),直至上訴有結果。”
但李家超坦言,最後做出決定的,“當然是法官”,“我也相信這麼多事情發生之後,法庭對審視這些申請都會很嚴肅去處理。”
身負九項控罪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保釋期間順利離港,並在結束丹麥“外訪行程”後正式宣佈“流亡”。按協助許智峯出逃的丹麥政客斯托加德的説法,他曾聯絡到丹麥前首相拉斯穆森,製作一個“非官方行程”。11月6日,斯托加德向許智峯發出邀請函,香港特區法院發還了許智峯的護照。
值得注意的是,據“東網”報道,11月26日,即許智峯計劃出逃前4天,他涉及的“光復屯門公園”案曾在區域法院提訊,當時控方要求許智峯交出旅行證件,但遭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拒絕。
報道稱,許智峯和同案的林卓廷曾獲批“可因公務而離港”,在區域法院提訊當日,控方指2人已不是立法會議員,要求法庭下令2人交出旅遊證件。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在考慮後,指2人是政黨人士,亦是區議員,加上情況沒有重大改變等,拒絕控方申請。

許智峯 圖源:橙新聞
類似的棄保潛逃事件近期接二連三地發生,包括被控非法集結的“港獨”組織“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的“民間外交網絡”前發言人張昆陽、涉暴力衝擊香港立法會的港大《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等。
今年8月,廣東海警局抓獲10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香港《文匯報》披露,12名被捕者均為有案在身的亂港分子,他們由香港西貢布袋澳出發,打算潛逃台灣後申請“政治庇護”。
此外,在2016年“旺角暴亂”案中棄保潛逃的黃台仰及李東昇,2018年5月在德國獲得所謂“難民庇護”。
香港特區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上週接受《大公報》專訪時指出,目前香港的保釋制度已被嚴重濫用,令香港法律制度淪為笑柄,建議法庭訂出更嚴厲的保釋條件,例如每日到警署報到三次、戴上電子追蹤儀器等。若被告觸犯嚴重罪行或多宗控罪,法庭絕不應批准保釋。
另一方面,多名嫌犯逃往與香港特區暫停引渡協議的國家,也加大了緝拿難度。
李家超接受《橙新聞》採訪時強調,緝拿逃犯最重要的是情報。他表示,香港警方在國際刑警有渠道可以知道某個人的動向,也在互通情報、監視目標人物方面有合作的機制,“(拘捕的)可能性是絕對存在的……(嫌犯)在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出現,都是我們拘捕他的新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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