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疫苗採購的決定絕對不涉任何政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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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12月14日消息,就有社交媒體傳言稱香港特區政府訂購新冠疫苗屬於政治決定,並藉此對內地或個別公司進行利益輸送,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12月14日嚴正指出,特區政府採購疫苗完全基於現有科學實據,並以確保為香港市民儘早提供最安全及有效的疫苗為目標。有關傳言純屬造謠,造謠者居心叵測並罔顧公眾利益,特區政府對有人針對公共衞生事務散播謠言表示極度遺憾。

特區政府早於今年9月公佈,將會採取“雙管齊下”的策略,為全港市民採購預防新冠肺炎的疫苗。特區政府一方面參與由世界衞生組織牽頭的新冠疫苗全球獲取機制,同時也直接與個別疫苗製造商簽訂預先採購協議,以及早獲取更多的疫苗供應。簽訂預先採購協議,目的在於疫苗仍處開發過程當中、尚未取得相關監管當局核准前,及早預訂有較大機會成功的疫苗以供應香港市民。
正如世界衞生組織公開資料顯示,新冠疫苗主要分為四種不同技術平台,包括滅活、病毒載體、核酸,以及蛋白質亞單元。特區政府就上述技術平台及每個技術平台中基本已進入第三期臨牀研究的候選疫苗,諮詢衞生署轄下的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暨疫苗可預防疾病聯合科學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名單載於衞生防護中心網頁www.chp.gov.hk/tc/static/24002.html),以及特區政府的四名防疫抗疫專家顧問的意見。專家認為每個技術平台各有可取之處,亦瞭解特區政府應採購來自不同疫苗製造商及不同技術平台的候選疫苗,並採購足夠劑量供應至少全港兩倍人口,以分散風險並確保有足夠的疫苗供應全港市民。
特區政府目前預先採購的三款疫苗,研發/製造商分別為科興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滅活疫苗)、復星醫藥/德國藥廠BioNTech(核酸疫苗),以及阿斯利康(AstraZeneca)/牛津大學(病毒載體疫苗),分別屬於三個不同技術平台,是科研技術開發進展及臨牀研究均屬前列的候選疫苗。特區政府採購有關疫苗是經參考專家就候選疫苗的意見,以及考慮到疫苗的供應量及時間、物流和儲存辦法等因素後達成的決定。疫苗採購決定完全基於安全、效用、質量及供應,絕對不涉任何政治因素。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所有疫苗必須先符合相關程序,包括通過第三期臨牀研究,以及獲得當地藥物監管當局和本港即將透過緊急立法批准緊急使用,以確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和質素。由於全球就疫苗的競爭十分激烈,初期供應緊絀,政府一方面爭取早日有疫苗送抵本港,並繼續與疫苗製造商商討預先採購協議,另一方面會繼續基於最新的科學實證和臨牀數據,再徵詢專家意見,敲定疫苗接種計劃的具體安排,儘早為市民接種。”
有言論散播虛假消息或企圖把公共衞生議題政治化,將會嚴重打擊社會同心合力對抗疫情的團結,特區政府對此深表遺憾。為加強公眾對疫苗的信心,特區政府會繼續加強信息發佈的透明度。香港市民可瀏覽世界衞生組織及特區政府網頁,以獲取正確的疫苗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