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減持,李東生收深交所監管函
吕栋宁静致远。
觀察者網·大橘財經訊(文/呂棟 編輯/周遠方)“烏龍指”賣股3個月後,TCL董事長李東生收到監管函。
12月15日A股盤前,深交所向TCL科技股東、董事李東生下發監管函,稱其在承諾不減持該公司股份期間內發生減持行為,該行為違反《股票上市規則》第2.3條、第11.11.1條規定。
“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訓,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等的規定,切實完善股份管理機制,合規買賣上市公司股份,杜絕此類事件發生。”監管函中稱。
今天,TCL科技高開0.3%。截至發稿,漲幅擴大至2%,市值逼近1000億元。

監管函截圖
李東生違規減持發生在3個多月前,在此之前他兩次做出不減持的承諾。
今年4月13日,李東生在一份公告中表示,作為TCL科技股東、董事承諾自4月10日起六個月內不減持所持該公司股份;隨後在4月29日,李東生又與一致行動人承諾,12月1日前不減持TCL科技股份。
但在9月1日,TCL科技披露的《關於公司大股東誤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顯示,當天下午13點03分,李東生委託的交易服務人員因證券代碼輸入錯誤導致誤操作,賣出TCL科技股票500萬股,成交金額3590.98萬元;該交易服務人員於同日下午14點48分買回上述500萬股TCL科技股票,成交金額3576.47萬元。
以此計算,上述交易實際收益達14.5萬元。

公告截圖
隨後,李東生在致歉聲明中表示:“本人作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創始人及董事長,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對公司業務發展充滿信心,持續看好公司長期價值。本人將本次誤操作所產生收益歸公司所有,所產生的交易税費由本人承擔,並接受因誤操作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同時,為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本人已收回賬户管理權,由本人自主管理。本人承諾將引以為戒,加強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的學習,嚴格規範股票買賣行為,加強對證券賬户的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項再次發生。對本次誤操作給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本人向公司和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歉意!”他表示。
TCL科技還在公告中披露了李東生違規減持的處理情況。
依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按照“最高賣價減去最低買價”的從嚴計算方法,即該次買入股票500萬股最低價7.14元/股小於本次賣出股票最高價7.20元/股,計算所得收益為500萬股×(7.20-7.14元/股),即30萬元。上述所得收益30萬元作為本次短線交易的獲利金額,將全數上交TCL科技所有。由於股票交易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李東生個人承擔。
換句話説,此次“烏龍指”事件,李東生不但要吐出14.5萬元的收益,還要倒貼15.5萬元。
公告披露,截至9月1日,李東生在TCL科技持股數量未發生變化,李東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該公司股份11.6億股,佔該公司總股本的8.56%,為其第一大股東。
TCL科技三季報顯示,期內主要業務仍為半導體顯示及材料業務、產業金融及投資業務和其他業務三大板塊。前三季度,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87.10億元,同比減少17.18%;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0.25億元,同比減少21.42%。
今年以來,TCL科技股價波動較大。在李東生本次違規減持之前的4個月裏,該公司股價漲幅超過80%;違規減持發生後,其股價在兩個月裏跌去15%,隨後又一路走高,並在12月3日創下歷史新高。

TCL科技股價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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