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麗莎白·布勞:中國投資西方科技創新企業內幕——沒人知道中國人到底投資了什麼
【文/伊麗莎白·布勞 譯/觀察者網 由冠羣】
在過去幾年,西方政府和議會加大了努力,試圖限制某些國家(如中國)的公司收購其最具創新能力的公司。像瑞典一樣,英國也正在修改法律限制外資收購。而法國、德國和意大利早已經這樣做了。今年10月,歐盟的外國直接投資篩選機制全面啓動。但這些禁止外資收購的法律可能來得太晚了。中國早在初創企業值得收購前就已涉足這些企業。
誠然,新法律很重要。例如,在2014年至2019年間,中國買家收購了51家瑞典公司,併購入了另外14家公司的少數股權。這些收購還包括約100家子公司。最令人擔憂的是,在2018年,中國各個機構(其中兩家與軍方有關聯)收購了三家瑞典技術領先的半導體初創企業。2017年,英國頂級芯片製造商Imagination被一家中國國有投資機構旗下的公司收購。在此之前,一家中國公司收購了德國領先的工業機器人製造商庫卡公司。
但在所有中國涉足西方最具創新性企業的活動中,收購只是其中一步。在劍橋大學擁有的劍橋科技園內,有大約120家先進科技公司坐落其中,英國第一個私人5G網絡即將在園內啓動。而建設該網絡的兩家公司就是總部位於劍橋的劍橋無線公司(Cambridge Wireless)和中國電信巨頭華為。儘管英國政府已禁止華為向該國5G網絡提供設備,但該公司正在與本地公司聯合建設和部署5G網絡。劍橋無線首席執行官西蒙•米德(Simon Mead)上月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邀請有雄心壯志的企業參與進來,通過與華為展開長達3年的愉快合作,我們將支持它們的5G創新之旅。”

美國“外交政策”網站刊載本文
考慮到在劍橋科技園中有大量科技創新發生,以及英國政府出於安全考慮將華為排除在國家公共5G網絡建設之外,私人5G網絡開發仍有華為參與令人感到奇怪。但既然這個網絡是私人網絡,那華為參與開發也就並不違法。
參與劍橋先進技術研發的中國實體遠不止華為一家。或許更令人擔憂的是,中國的風險投資公司正在積極搜尋那些最頂尖的科技創意。例如,華為與TusPark UK(中國清華大學全球擴展科技園網絡的英國分部)合作,“加快劍橋科技園的數字化進程,使企業在轉向採用5G網絡的過程中,能夠開發出新的能力,促進創新,獲得競爭優勢。”
在劍橋和另一個英國科技創新中心牛津舉辦的活動中,初創企業經常受邀向中國風險投資公司推介自己的創意。最近一次推介會是作為一場會議的分會場舉辦,劍橋某學院的一位院長在會上作了發言,這次會議的其它分會場還包括“劍橋與絲綢之路”和“劍橋集羣與中國機遇”。
魏蒙(音譯)畢業於清華大學後在劍橋獲得博士學位,他現在是TusPark的創新主管,他告訴報道此事件的當地報紙,“中國投資者和市場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願意與英國企業合作。兩方創新型的合作方式層出不窮。”同時,某場即將舉辦的推介會準備了一些介紹材料,這些材料建議那些想要申請與風投公司碰面的初創企業,“中國投資者特別有興趣與新興的生物技術、物聯網、人工智能和農業技術公司交流。”這前三大領域——生物技術、物聯網和人工智能——正是 “中國製造2025戰略”的組成部分,該戰略將助力中國成為經濟超級大國。
硅谷的情況也類似。普華資本是在英國最活躍的中國投資公司之一(其投資項目包括醫療技術公司Perspectum和Congenica),同時這家公司也是加州高科技領域初創企業的主要投資商。丹華資本是一家總部位於帕洛阿爾託的風險投資公司,該公司獲得了中國政府的支持,其投資對象包括數十家美國初創企業。
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在2018年發佈的一份報告,截至當年11月15日,有151家美國初創企業的風險投資來自於至少一家中國投資商,而在2010年這一數字還不到20家。總部位於洛斯阿爾託斯的TSVC公司,其前身是由中國深圳市政府和清華大學聯合創辦的TEEC(清華企業家與高管俱樂部),該公司現已投資了近200家科技初創企業。
但中國風險投資集團對西方企業的投資還只是被公開了冰山一角。中國企業還通過西方公司投資西方初創企業,它們只是作為西方公司的有限合夥人參與其中。這些有限的合作伙伴關係使中國企業能夠獲得它們投資的技術,而不必在此過程中留下它們的名字。它們可能無法像公開收購一家公司那樣,完全控制某一特定技術,但進入該公司並在其戰略規劃中擁有發言權將對中國企業極具吸引力,尤其是在早期風險投資階段。
西方政府面臨的挑戰是:由於這些公司沒有義務披露他們的有限合夥人,沒有人知道有多少西方初創企業獲得了中國的風險投資,更不用説知道是哪些初創企業獲得投資了。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有限合夥人很可能與中國政府有關聯。2018年路透社做的一項調查顯示,不少於20家硅谷風險投資公司的中國有限合夥人與中國政府機構有關聯。
事實上,有限合夥人融資的發展壯大程度可能遠超路透社的估計。美國兩年前通過的《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使中國風險投資公司更難投資於尖端技術,但該法案不適用於有限合夥人形式。正如薩布麗娜•袁(Sabrina Yuan)和硅谷企業家兼投資人阿特•迪克爾(Art Dicker)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分別指出的,對中國人支持的基金而言,其最佳選擇“是該基金基本上不是中國人的”。根據新法律,他們解釋道,“即使某基金的有限合夥投資人100%都是中國人,如果該基金的眾多普通合夥人是美國公民並被完全授權自行做出所有投資決定,則該基金被視為美國基金。
可以肯定的是,牛津、劍橋、硅谷以及其它地方的初創企業都受益於中國的真金白銀,而且引申開去,更廣泛的經濟活動也是如此。但代價是什麼呢?如果美國和歐洲允許自己的競爭對手自由進入它們最具創新性的行業,那麼當它們輸掉這場競爭時,它們只能怪自己。
西方迫切需要監管外國風險資本融資。關鍵是,這種監管應要求投資者披露其有限合夥人。與此同時,由於初創企業仍需要風險資本,西方政府可以加大自己的投資,就像中情局下屬的In-Q-Tel機構加大投資那些與中情局相關的創新技術一樣。上個月,立陶宛國防部設立了一項類似於小型風投機構的基金。同樣,成立兩年的英國國家安全戰略投資基金(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ic Investment Fund)也像一家小型風險投資機構那樣進行運作。
同時,美國的in-Q-Tel與英國和澳大利亞政府密切合作,在其它“五眼國家”開設了辦事處。甚至還有傳聞稱北約正在設立自己的風險投資部門。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提議,歐盟成員國政府應投資可能被外部國家(尤其是中國)收購的重點企業。在傳統投資領域,五角大樓本月將推出可信資本市場計劃(Trusted Capital Marketplace),該計劃將為“安全的投資者”(與中國和俄羅斯等國沒有聯繫的投資者)與美國急需資金的航空和國防科技公司牽線搭橋。
與任何風險資本投資一樣,有許多投資項目會失敗,但也有其它項目將獲得商業上的成功。成功的企業為失敗的企業擔保,這對納税人來説是一筆好買賣,也是一個國家維護國家安全的好辦法。
(觀察者網由冠羣譯自美國“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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