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太空顧問:美國與中國開展航天合作很重要
刘程辉曰清、曰慎、曰勤
【文/觀察者網 劉程輝】隨着本月嫦娥五號探測器的凱旋,我國成為世界第三個成功獲取月球樣本的國家。面對中國在航天領域接二連三取得重大成就,拜登團隊的顧問們坐不住了。他們急着給拜登“支招”,敦促美國抓住機會與中國開展航天合作。他們認為這不僅能緩和兩國緊張關係,還能讓美國保住全球太空領導者的地位。

“政客”新聞網:拜登太空顧問敦促與中國進行合作
“我認為將中國排除在合作之外是個失敗的策略。”美國前宇航員、拜登過渡團隊成員帕姆·梅爾羅伊(Pam Melroy)説,“我們參與到合作中非常重要。”
美國國家航天局(NASA)前局長、宇航員查爾斯·博爾登(Charles Bolden)也表示,阻止中國加入太空合作是錯誤的做法。因為現在中國的技術非常先進,根本不需要美國就能實現登月等重大太空目標。
除了梅爾羅伊和博爾登,美國“政客”新聞網在20日報道中透露,他們對超過20名美國前宇航員、政府官員及太空專家進行了採訪,其中絕大多數人都認為,倘若美國在太空領域將中國拒之門外,美國可能會失去全球太空領導者的地位。
“再不合作,合作伙伴都被中國搶走了”
“我擔心的不是中國去了哪裏,而是我們的合作伙伴去了中國。”博爾登擔心,美國若不與中國進行合作,中國會利用自己獨立的太空項目“搶走”美國的合作伙伴。博爾登説,“我們似乎並不擔憂中國發射並建造自己的空間站”,但“這是目光短淺的表現,這不是一個好領導者的標誌”。

“天問一號”探測器在文昌發射場發射升空 來源:澎湃影像平台
美國海軍戰爭學院(Naval War College)教授瓊·約翰遜·弗裏澤(Joan Johnson-Freese)也給出了同樣的觀點。
他認為,美國的太空項目正被預算問題所困擾,很多項目停滯不前。而且美國的太空計劃連續性不好,當政府或國會議員換屆後,之前的計劃可能就會發生改變。此前就有盟友投資了美國太空項目,但後來美國單方面退出,致使盟友遭受損失。
“儘管中國的工作進展可能慢些,但他們一旦設定了目標就會堅持下去。”弗裏澤認為,其他國家會因為中國的“專注和堅持”而選擇與中國進行合作。
弗裏澤還提到,中國還具備其他國家沒有的優勢,比如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射電望遠鏡——中國天眼,也是世界上首個將探測器登陸月球背面的國家。中國這些“與眾不同”的能力,能夠向美國的合作伙伴提供“獨家”數據。
弗裏澤擔憂,“他們決定不與美國競爭,而是搶走我們的合作伙伴,提供與我們不同的合作機會。”
“中國技術先進足以單幹,但合作有利雙方”
對於未來如何與中國進行合作,“政客”新聞網拿以前美國與前蘇聯間曾利用太空合作改善過雙邊關係舉例,稱這種合作對雙方都有利。
在博爾登看來,中國的太空技術已經很先進,不需要與美國合作就能實現重大太空目標,但全世界都希望中國能參與合作,而不是選擇“單幹”。
弗裏澤則表示,美國可以參考與美俄之間進行的太空合作,利用中國的載人航天計劃運送宇航員,甚至“下一次從月球發出的信號可能就是普通話”。
然而,不過美籍華裔前宇航員焦立中(Leroy Chiao)認為,“中國想要靠自己的力量”,“至少在近期和中期,美國可能已經錯過了與中國在太空領域進行合作的機會。”
儘管受訪者認為中美太空合作面臨一些障礙,但他們仍覺得,中美應該在一些重要的議題上進行合作,比如共享軌道物體的跟蹤數據,以避免發生太空碰撞;共享對太陽風暴等干擾地球電磁環境事件的預警數據。

嫦娥五號返回地球 來源:新華網
此外,世界安全基金會(Secure World Foundation)私營部門項目主管伊恩·克里斯滕森(Ian Christensen)表示,中美都在計劃建立小衞星星座,兩國也可通過合作制定一系列規範,安全運營這些太空資產,避免發生碰撞等太空事故。
中方:能否合作,還要看美國政府態度
其實針對太空競爭與合作話題,我國早已有過回應。比起“對抗”和“爭奪主導權”,我國一貫堅持的是將航天事業用於和平目的,願同世界各國開展合作,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積極貢獻。
自嫦娥五號探測器發射升空後,我外交部已多次指出,中國一貫致力於和平利用外空,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分享航天發展成果。中國將繼續本着為全人類謀福利的精神,以開放包容的姿態推進國際合作,促進外空探索和利用。
本月,在我國嫦娥五號任務圓滿結束後,面對路透社記者提問“中國會否把月球樣品分享給美方”,我國探月工程副總指揮吳豔華明確指出,根據《外空條約》,外空資源是人類的共同財富,中國政府會按照《外空條約》來執行。中國政府願意與各國志同道合的機構和科學家共享月球樣品,包括有關探測數據,來進行科學分析。
“不過遺憾的是,2011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沃爾夫條款’,限制美國NASA、國務院科學委員會等官方機構與中國航天往來合作。”吳豔華表示,**能不能合作,還要看美國政府的政策。**中國願意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合作共贏原則基礎上,同美方無論是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還是科學家、工程師開展真誠友好的合作。
“沃爾夫條款”由共和黨眾議員弗蘭克·魯道夫·沃爾夫(Frank Rudolph Wolf)提出,2011年經美國國會通過,旨在禁止美國航天局(NASA)和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的任何聯合科學活動,與中國進行技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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