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文鋒:2020年,香港終於清醒了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甘文鋒】
轉眼又到2020年尾,一般這時候都會為香港寫一些一年的檢討回顧,然後展望明年。如果要對今年的香港進行總結,筆者的評價就是“開始的終結”——開始是指回歸後的開始階段。
這個階段我會稱之為“幻想階段”,大家都對香港充滿幻想,對“一國兩制”有不同解讀,對基本法有不同理解。經歷過修例風波及疫情的痛擊,社會完全撕裂了,卻反而讓大家都看清了,原來大家對“一國兩制”、基本法、港人治港還有香港的國際地位有如此之多的迥異看法,往日用一句“獅子山精神”所涵括的價值觀,俱往矣!
可能有讀者會認為,“20多年才完結了這個幻想期,是不是太長了?看看澳門的現況,多正常。”我們要明白,香港曾被英國管治了150年,而且有一點不能不承認——英國的政治操作能力及國際影響力遠勝葡萄牙,再加上香港的情況本就比澳門複雜的多,硬是將兩者相比實在沒有太大意思。
在2020年幻想期結束後,應該開啓一個怎樣的時期?這才是更值得探討的問題。
筆者認為,現時開始的是一個“去殖”時期。當然,嚴格來講,香港一早不在聯合國的殖民地名單裏,不能算是殖民地,但香港在被英國管治多年後,的確在多方面受到英國影響,為方便討論,姑且在這裏用“去殖期”這個概念來討論幻想期後的香港。

“去殖”第一步:香港國安法
當談到去殖,首先要回答的是,要“去”什麼?是所有英國留下來的東西嗎?應該不是,否則就直接“一國一制”了。倒過來問,是否明天實行“一國一制”,香港就完成去殖了?很明顯答案仍是否定的。
但怎樣才算完成去殖,恐怕不單是筆者,其他學者也很難列出一個清單。今天中央政府要做的不是將香港變成一個普通的中國城市,而是一邊去殖一邊保留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要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沒有教課書可跟隨,更沒有理論作為行動框架。
可以肯定的是,2020年,中央政府因為香港的黑暴以及美國的打壓,終於下定決心行動了。沒有理論行動框架,只能以目標為本——目標簡單明確,在香港重申“一國”的重要性,做法就是將香港國安法加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之中。
很多人可能認為香港國安法的訂立僅是為了應對黑暴,但從宏觀而言,這項法例是中央實行全面管治的重要一步;而由下往上看,也明確告知所有香港人,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有責任為國家安全出力。在之前的二十多年,香港人在23條立法上拖拖拉拉的心態已不能被中央所接受,如果香港人自己做不到,就只能由中央出手了。這既是中央擁有的權力,也是香港人應盡的責任。
當然,香港國安法對香港有定海神針的作用,但香港畢竟受英美影響極深,也不能説香港國安法訂立後就可安枕無憂。
以香港的防疫措施為例,筆者至今都不明白為何香港政府不肯參考內地的做法。
以防疫的成效來看,內地的政策及措施無疑是極其成功的,很有借鑑價值,而且中央曾調撥大量檢測資源及人手到香港支援抗疫,最近香港的疫情迎來第四波,抗疫專家鍾南山亦發言呼籲香港進行全民檢測。但令不少市民失望的是,特區政府依然不考慮學習內地全民檢測的措施,認為全民檢測“不科學”。

9月1日,香港自願免費的新冠病毒普及社區檢測計劃開始實施。(資料圖/新華社)
其實只要客觀看看整個內地的抗疫,就會知道“全民檢測不科學”的評價才是“不科學”的。在筆者看來,這種心態大概率源自重視歐美經驗,輕視甚至忽略中國經驗的一種偏見。
這種偏見其實亦是港英時期遺留下來的,特別常見於政府公務員當中。當有事情發生時,他們行事所根據的指引往往是參照英美等“五眼聯盟”的做法,最多可能會加上鄰近地區如新加坡、日本、韓國或台灣,但往往亞洲的經驗只是點綴,重點永遠是歐美。而政府所提到的“國際”標準,説白了其實就是“五眼”標準。
這種崇尚“五眼”標準的習慣可説是很多香港人腦海裏一種深層次烙印,除了公務員,擁有這種烙印的人也常見於各類專業人士中。因為他們一直以來的工作環境、各項工作標準及指引,很多依據主要都是來自英美兩國,加上日常生活、媒體及娛樂各方面的來源都是英美為主,這一烙印在潛移默化的影響中更難磨滅。
也許在香港的“去殖”工作,不只是改變人心這麼簡單,因為時至今日大家應該都明白了,有些人的心永遠也迴歸不了;今天要做的就是明確攤牌,香港最終是由愛國者管治及主導,而國安法只是攤牌的第一步。
“去殖”第二步:警方/政府撥亂
國安法通過後,香港出現了一波潛逃的潮流,反對派多名知名領袖包括羅冠聰、張崑陽、許智峯等都潛逃離港;而沒有離港的包括黎智英、黃之鋒及周庭等人也正被拘留或已判罰入獄,執筆之時亦見到另一反對派領袖朱凱迪被沒收護照。

黎智英被押往赤柱監獄(圖/彭博社)
警方如此頻密的行動,是香港國安法立法之後的第二步,向所有反對派表明中央已下定決心收網,在今天的國際環境,忍耐已非中央的首選了。
對反對派是步步緊逼收網,而對公務員則是要求他們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在近幾星期,所有政治任命官員、各級公務員以及新入職的公務員都要宣誓或簽署聲明,否則請馬上離職。
這次宣誓也是黑暴期間部分公務員所作所為太過份所致。本來每個人有不同政見是很正常的,但公務員必須遵守“政治中立”原則,即無論你個人政見如何,也要執行上級給予的指示及命令,也不應該以公務員的身份去發表政見。
當時也有公務員朋友與筆者爭辯,難道下班後也不能自由發表政見嗎?可以的,但請不要用公務員身份。例如當時的公務員集會,一羣人以公務員身份向政府施壓,就違背了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原則。如果有意見,請以個人身份合法和平表達,這是香港法例容許的。
“去殖”重要一步:身份分清
除了潛逃潮及要求公務員宣誓外,香港近來也爆發了新一波的移民潮,比這更重要的是由此引發的有關香港“公民 / 居民”的反思。
在中英會談時,因中央希望香港能順利迴歸,在照顧大局的前提下,給予了香港人一些優惠,例如香港人移民外國後亦可保留永久性居民的身份,他們雖然是外國籍卻仍可以回港投票,甚至政府派錢亦有他們的一份。
因此,現時香港的居民可分為四大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中國籍香港居民、外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外國籍香港居民。

香港法例沒有公民的概念,因此就會有些以國際慣例看來不合理的現象出現。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3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但根據香港的法例,只有香港永久性居民才可以登記成為選民投票。因此,中國籍香港居民雖然是中國公民,卻不能在香港投票;但相反,外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雖然不是中國公民,卻可以在香港投票。
也就是説,這一波移民潮將會產生更多美、英、澳、加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們有外國國籍,交税給外國政府,卻又能回香港投票,影響香港的政局。
面對將來極可能發生的困局,重新將“中國公民”的地位寫進香港法例,取代“香港永久性居民”,確認“中國公民”在港的權利及義務,已然迫在眉睫,也是去殖過程的重要一步。
結語
2020年,香港發生的事看似簡單,就只有兩件——應對黑暴和抗疫,但因這兩件事所引發的各類社會事件,卻是剪不斷理還亂,上文提及的幾件事都是從這兩件事引申出來的。
其實也有很多事件應當加進去,例如教育系統的西方視角對新一代的影響、香港醫療霸權如何影響香港政府的抗疫政策,以及疫苗如何被政治化成為另一波政治對抗的工具等。
但無論怎樣分析,基本上都可以得出香港不會回到從前的結論,因此筆者才膽敢下判斷這一年是香港新一個階段的開始;也因為各件事情還在發展當中,這裏沒有為一整年作系統性梳理,而是就這一年較為重要的社會事件作出略述點評。
篇幅所限,也許讓子彈再飛一會兒,待時機更成熟再深入討論,屆時可以梳理出一幅更清晰的香港全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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