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國:農村全面建成小康應注意三點
作者:范文国
十九大以來,我國吹響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號角,全國各地你追我趕,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也有個別地方出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現象。例如,有個別地方強拆農民土坯房和空心房未給被拆遷農民任何補償;有的地方老舊的傳統民居被拆除,造成不小的損失等等,這些現象不僅侵犯了農民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社會發展的隱患。2020年是我國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收官之年,應注意三點。
第一點是注重保護農民利益。農村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根本目的是讓全體農民脱貧致富,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因此,政府的任何行為首先要考慮對農民是否有利。例如,在拆農民土坯房和舊豬圈牛圈之前,要考慮農民是不是已經建好或者有沒有能力建設新的設施,否則,可以暫緩拆除土坯房和舊的豬圈牛圈,等條件成熟後再行拆除。在農村全面小康社會建設中,尤其要尊重農民意願。鞋好不好穿,只有腳知道。政府行為是否有利於農民,政府部門不能主觀臆斷,要多聽聽農民的心聲。
第二點是強調遵紀守法。建設法治社會是我國黨和政府提出的奮鬥目標。遵紀守法既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也是各級政府的義務。要建設法治社會,政府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從而帶動全社會遵紀守法。在任何政府行為發生之前,要考慮這個行為是否合法。如果是違法財產,有關政府部門可以依法拆除,如果是合法財產,有關政府部門就必須得到相關人員同意。否則政府部門強行拆除就是違法行為。如果為了公共利益必須強行拆除或者徵收農民的合法財產,那麼就要走法定程序,由人民法院來裁決和執行。如果政府認定的某種行為有利於增進農民幸福,但目前缺乏法律支持,那麼就請緩一緩,等制定與完善了相關法律,再依法採取相應行為。
第三點是保護自然與人文遺產。自然遺產是上天賦予我們的寶貴財產,而人文遺產則是我們的祖祖輩輩留給後人的寶貴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一旦破壞就無法復原。習近平總書記曾經指出要“注意鄉土味道,保留鄉村風貌,留得住青山綠水,記得住鄉愁”。在新農村建設中,我們要儘可能保留與利用長期以來形成的自然山水田園格局。有關基層政府部門在拆除破舊農房時要慎之又慎,如果是當地典型的傳統民居,要首先考慮對其進行修繕與保護,而不是一拆了之。農村全面小康社會建設並不是要求農民一定要住上新房,而是要求改善農民居住條件。即使是陳舊的傳統民居,也可以在其內部添置必要的生活設施達到改善居住條件的目的。
只有始終注意這三點,時刻把廣大農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才能全面建成“以人為本”的、可持續的小康社會,讓農民持續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者是江蘇師範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