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發佈總體改革框架“1+4+2”
【環球網 記者 劉曉旭】3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佈。《意見》圍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制度,從增進民生福祉出發,着眼於加快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意見》包括8 個部分28 條內容,形成“1+4+2”的總體改革框架,推動醫保制度改革。其中,“1”是力爭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託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四個機制。“2”是完善醫藥服務供給和醫療保障服務兩個支撐。
目前,我國已建立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基本醫療保障網,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超過13.5億人,覆蓋面穩定在95%以上。隨着人民羣眾對健康福祉的美好需要日益增長,醫療保障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逐步顯現。這些問題關係到人民羣眾獲得感,必須加以改革。
《意見》還就完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專門作出制度性安排,提出在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等要求。
國家醫療保障局負責人表示,《意見》為全面深化醫療保障改革指明瞭方向,未來醫保制度的保障功能將得到強化。國家醫保局將堅決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機制,進一步築牢託底保障功能,充分發揮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在深化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中的引領作用,在推動解決醫療服務體系領域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緩解羣眾看病貴問題上取得更大成效。
對此,中信建投證券點評認為,此次《意見》發佈的級別很高,表明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是減輕羣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此前,我國已經建立了廣覆蓋的基本醫保制度並進行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改革,但仍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這將是未來十年改革重點解決的問題。此次專門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出台醫保改革意見,有助於完成醫保改革目標,加強醫保與醫療、醫藥改革的協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