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和林:數字税漸成趨勢,該如何應對
作者:盘和林
日前,歐盟税務專員保羅·真蒂洛尼對美國希望讓跨國公司根據現有規則或未來安排選擇徵税的提議表達了不滿,認為這實際上將使在全球範圍內推行數字税的改革變得不太可能。
早在2018年3月,歐盟就在考慮針對大型網絡科技公司的收入徵收“數字税”,但遭到了來自部分成員國的阻力。對數字税持反對意見的愛爾蘭、荷蘭等國由於自身經濟發展水平一般,故採取低關税或者零關税的政策來吸引外資,以拉動國內經濟、解決就業問題,數字税的徵收必然會使其對外國投資的吸引力顯著下降。而此前堅定支持法國徵收數字税的德國也開始“舉棋不定”。在美國的反覆交涉下,法國也暫停了從去年秋天開徵的數字税。在這種背景下,歐盟提議改革税收議事規則,由全體一致同意原則變為多數票通過原則,以有效加快數字服務税的改革進程。擬任歐委會副主席的瑪格麗特·維斯塔格指出,如果今年年底前全球無法達成關於數字税的共識,歐盟將獨自推進數字税。
歐盟的舉措及去年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對數字税的討論使這一話題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輿論一般認為,受數字税影響最大的是諸如谷歌、亞馬遜、臉書這樣的美國互聯網巨頭,相比傳統企業,網絡科技公司無需在當地設立實體店,靠網上辦公的方式就可以提供服務。互聯網科技巨頭們多年來通過將公司總部設立在低税率國家,把從其他國家攫取的利潤轉移到總部所在的低税率甚至零税率國家進行納税,以達到“逃税避税”的目的。
對於已經到來的數字化時代,傳統的税法法則無法對網絡科技公司提供跨境數字服務形成約束,從而使美國網絡巨頭在歐洲市場賺取的收入與所繳税金遠遠不成比例。為了解決實體企業與互聯網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如今歐盟以外的國家也在開始完善税收徵管的範圍,將其從線下擴展到線上。包括韓國在內的7個亞太國家已開始研究數字税事宜,墨西哥、智利、哥倫比亞等拉美國家也在考慮針對科技巨頭的新税收政策。
我國的跨境電商貿易規模已穩居世界第一,而跨境電商的税收問題一直是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我國還擁有大規模數字產品用户及以BAT為代表的互聯網科技公司。在開徵數字税漸成大勢所趨的情況下,我國應該如何應對,有必要作進一步討論。
我國目前尚未效仿歐盟推行數字税,但隨着數字經濟的日益發展,數字税可能是數字經濟發展的一種必然。國家網信辦在第二屆數字中國建設峯會上發佈的報告稱,我國數字經濟在GDP中所佔比重已經接近35%。作為互聯網大國,在未來把實物與數字化的信息和服務都作為徵税對象,也有利於促進税收公平,推動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的均衡發展。而另一方面,當前國內數字經濟領域多由本土企業主導,客户所在地與經營所在地基本一致,現在開徵數字税的潛在收益有待進一步核算。另一方面,國內互聯網企業還處在進軍海外市場的階段,華為2019年91個海外訂單中有47個來自歐盟,説明歐盟市場對於國內企業也一樣重要,我們需要及時做好應對數字税的充分準備。對於跨境電商的税收問題,由於我國當下在同時扮演商品、勞務提供地和全球最大消費市場的雙重角色,應計劃推進符合我國國情的數字税研究設計進程。
隨着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加深,不僅本土的跨國網絡科技公司數量會增加,未來外商投資的准入門檻也會逐漸降低。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2018年取消了對外商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禁止規定,國內互聯網企業面臨的競爭會進一步加劇,可以説未來數字税的開徵是大概率事件。在此基礎上,應統籌考慮數字化給我國經濟帶來的影響,在國際市場上為本國企業發聲,廣泛學習和吸取已徵收數字税的相關國家經驗教訓,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數字税徵收模式,並在適當時機推出試點,為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營造公平穩定的税收環境。(作者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