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前提交材料,北京大型商場可申請延遲繳疫情期間電費
【環球網綜合報道】3月13日,記者從北京市商務局官網獲悉,為促進城市平穩有序運行,更好服務市民生活,緩解大型商場疫情期間經營困難,經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研究決定,在疫情期間堅持營業的本市大型商場可申請辦理延遲繳納電費。

據悉,在疫情期間堅持營業,北京市區域內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百貨店、購物中心可申請辦理延遲繳納電費手續,需要注意的是,綜合體僅為商業部分建築面積,不含寫字樓、酒店等。
具體規定為,各大型商場在本市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的用電費用,可延遲至一級響應期結束日後60日內繳費。免收疫情期間緩交的電費滯納金,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北京市宣佈一級響應終止日次日起發生的用電費用,按照正常收費繳納期進行繳納。延遲繳納資格由各大型商場自願申報,經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認定後,須將電費延遲繳納政策傳導到場內各用電終端。
此外,符合要求的北京市大型商場需要在3月20日前,可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將相關材料按順序整理併發送至所在區商務局,申請電費延遲繳納資格。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大型商場申請電費延遲繳納資格需要提交的材料為: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2.使用自有用房的大型商場,需提交不動產登記證、規劃建設許可證或其他房屋產權證明材料複印件(綜合體僅需提交商業部分)。使用租賃用房的,需提交業主方相關材料及有效期內租賃合同複印件;3.企業供用電合同複印件;4.緩交政策傳導到用電終端承諾書;5.申請延遲繳納電費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