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申請停止執行罷免投票,法院裁定駁回
【環球網報道】據台灣“中時電子報”17日報道,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第二階段聯署過關,將在6月進行投票,韓國瑜陣營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停止執行罷免投票。法院昨日開庭調查相關證據後,今天(17日)裁定駁回,可抗告。

報道稱,韓國瑜陣營主張,台“選舉罷免法”明訂,不得在1年內提議及聯署罷免,“罷韓”團體卻在韓國瑜就任2個月後就開始宣傳、聯署。台“中選會”還護航通過,程序有瑕疵。台“中選會”、“罷韓”團體一方則抗辯稱,只要在市長就職滿一年隔天提案、送件,就不違法,法律並未禁止這之前不能宣傳、聯署。

據媒體此前報道,韓國瑜4月8日委任前高雄市新聞局局長王淺秋、律師葉慶元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呈遞“行政訴訟停止執行聲請狀”,要求停止“罷韓案”投票。
高雄市新聞局局長鄭照新對此表示,韓國瑜與高雄市政團隊做出遞狀,交由委任律師及司法體系進行相對客觀認定後,仍將持續專注於防疫及市政等與市民權益密切相關事項,高雄市政府日常運作不受影響。
另據台灣《聯合報》報道,韓國瑜陣營當時還表示,違法的罷免行動是政治惡鬥,提議聯署是在1年內簽署,有很明確的程序瑕疵,因此才會通過法律爭個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