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陝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方燕:電商平台將助力脱貧攻堅
編者的話: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電商網購、在線服務等新業態在抗疫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要繼續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進“互聯網+”,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全社會的數字化進程:在上半場,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數字經濟先行者們向全社會開放的數字化能力,成為疫情下生活、抗疫、復工的新基礎設施;在下半場,“數字基建就是新基建”成為轉型共識,一批中小企業通過數字化轉型,在“危”中尋“機”。如今,數字經濟發展的廣度、深度和速度前所未有。如何抓住新優勢帶來的新機遇?今年兩會期間,《環球時報》記者特別邀請多位代表委員就上述話題進行深入探討。
本報記者 李司坤
疫情期間,我購買了不少扶貧產品,這些產品很多都物美價廉。在購買的同時,也能夠促進一些地方經濟的發展。我建議,應該進一步發展、放大新經濟這一領域,提供更多支持。
在我看來,一方面建議國家層面對可靠的、負責任的電商平台,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也鼓勵更多的中小微企業將自己的服務及產品通過電商平台,從線下轉移到線上,以擴大自身的市場和收入。這是一個助力脱貧攻堅,為中小企業紓困的有效渠道。
此外,我還注意到,此次疫情期間,“直播帶貨”這一新業態得以興起。“直播帶貨”相當於一種廣告宣傳的新型模式,這種新型模式針對的是現在的年輕人,尤其是80後、90後,甚至00後消費主力軍。我認為“直播帶貨”這種模式對於脱貧攻堅和中小微企業紓困都是非常好的舉措,能夠幫助中小微企業和一些地區開拓市場。
但我也建議在直播帶貨的過程中,一定要確保貨真價實,中小微企業和電商平台也有義務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護。在對中小微企業進行數字化賦能的過程中,電商平台要承擔起相應的監督作用,督促電商能夠依法經營、售賣真貨、保護知識產權。
我們還要認識到,有些企業適合進行數字化轉型,比如餐飲、服務業等。而對一些生產高科技產品或者非大眾普遍使用產品的企業來説,這種方式也有一定的侷限性。不同地區、不同規模乃至不同生產類型的企業在進行數字化賦能的過程中也要做到精準適配,有所側重,而不是採取“一刀切”或者“一藥治百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