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陳同佳”被重判10年10個月,曾在香港持槍搶劫錶行
作者:韩香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有“台版陳同佳案”之稱的台灣林姓男子赴香港搶劫案27日在台中一審宣判,他被依加重強盜罪判刑10年10個月,並沒收犯罪所得。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27日報道,被告台籍男子林湯駿去年10月前往香港,先到旺角一家模型槍店購買仿真氣槍,隔天中午持槍到一家錶行,假裝購買99萬港元的勞力士手錶兩隻。見男店員站在門口後,他又拿出預藏槍支強搶手錶,在與店員拉扯過程中氣槍掉落在地,林湯駿驚惶逃逸,搭機返台。去年11月,香港警務處發給台灣刑事局一份傳真函以及錶店內監視器畫面截圖等資料,證明林湯駿當時的裝扮和搶劫過程。台灣警方依線索逮捕林,在其住處查扣犯罪所得270多萬元新台幣、勞力士手錶4只和各式名牌包、項鍊等贓物。報道稱,台中地方法院27日審理時,林湯駿否認持槍搶劫,辯稱趁業者不注意取走名錶,法官不予採信,依加重強盜罪將他判刑10年10個月。林湯駿則以姑姑過世、父親生病要開刀為由申請保釋,由合議庭評議中。
陳同佳案去年在港台兩地喧囂一時。港籍男子陳同佳與女友赴台旅遊期間,殺害女友後搭機返港,去年10月23日出獄後一再表示會到台灣自首,但民進黨當局趁機炒作,陳同佳遲遲未赴台。林湯駿案因同樣涉及到港台兩地的司法問題,被稱為“台版陳同佳案”。中時電子報稱,今年疫情暴發後,民進黨當局宣佈對港澳人士限制入境,陳同佳無法到台灣自首。一直協助輔導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4月曾表示,要等待新冠疫情結束後才能對陳同佳的自首進行安排。(韓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