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美國社交媒介要被規制了?
作者:沈逸
美國總統特朗普日前簽署行政令,要求限制社交媒體內容免責待遇。美媒説,這項行政令旨在修改美國《通訊傳播正當行為法》第230條,該條款保護社交媒體平台對使用者發佈的帖文、圖片和視頻免責。該行政令一出立即引起美國科技企業反擊。推特稱之為“政治化”做法,谷歌稱這會損害美國經濟,臉書則説此舉使允許發表有爭議言論的社交媒體處於不利地位。
雖然被廣泛認為是對推特給其推文打上“事實核查”標籤的反擊,但為了“避嫌”,特朗普還是專門用了捍衞言論自由的由頭。這個事件從側面揭示出,美國大型社交媒體面臨的政治氛圍正在發生轉變。上次總統大選,社交平台及其傳播方式被認為深刻影響了選舉進程和結果,善於利用社交媒體的候選人、包括特朗普在內,從中獲益匪淺。但最近幾年,美國社交媒體面臨越來越大政治壓力,在涉外層面被指責成為外部干預美國政治議程的平台,在內部面臨“偏向某個政治陣營”的抨擊。正如這次總統行政令中暗示的那樣,這些媒介平台被指在行使內容審核權力時並非不偏不倚,而是受到平台所有者本身的政治立場和意識形態傾向影響。
這次誘發總統行政令的整個過程,表明特朗普想用一種近乎不受約束的方式使用社交媒體平台營造有利於自身選情的情緒,將其轉化為政治收益。但其價值觀及政治認同和推特、臉書等宣稱的原則顯然存在差異。設想一下,如果此時入主白宮的是發明“互聯網自由”概念的希拉里,那麼推特和臉書等更可能成為華盛頓“欽定”的美國外交政策工具,而非總統行政令要管制的對象。
但這次行政令確實説對了一個早該在美國引起重視的問題:類似這種用户和影響遍及全球的超級媒介平台,確實需要解決如何有效規制問題。這種超級媒介平台在現實生活中具有日益顯著的影響力,對美國現實政治過程的影響也呈顯著上升態勢。放任自流當然不可能長期持續發展,但同時,無論總統還是其他美國國內政治力量或部門要想作為單一行為體壟斷支配社交媒體中內容傳播的管理權限,也會誘發利益相關方和社會上的焦慮與不安。
從這個意義上説,這份總統行政令給美國各界都提了個醒,就是相關各方應以更加負責和建設性的態度,圍繞社交媒介平台上內容的治理機制,展開務實有效對話,這對平台所有者、運營者、管理者以及終端用户來説也都至關重要。(作者是復旦大學網絡空間國際治理研究基地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