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在台殺害女友案”嫌犯陳同佳父親首次發聲,支持兒子到台灣自首
【環球網報道 記者尹豔輝 】觸發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當事人、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曾表示會赴台自首,但至今仍未投案。據香港“星島網”、“大公文匯全媒體”6月22日報道,陳同佳的父親接受採訪時首次回應此事,他稱,自始至終都鼓勵陳同佳到台灣自首,得到公平審訊,陳同佳自首的意願也不會因為新冠肺炎疫情而改變。他覺得,兒子做錯事需要承擔責任,是對死者潘曉穎及其家屬的交代。


報道提及,曾勸陳同佳赴台自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22日向媒體表示,陳同佳全家都支持他到台灣自首,稱陳同佳家人已經承受不少壓力。
陳同佳2018年2月涉嫌在台北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因為事發地為台灣,香港與台灣並無“引渡協議”,陳同佳在香港無法以“故意殺人”定罪,最後,香港警方以陳同佳曾盜用潘曉穎的銀行卡和財物為由,控告其洗黑錢罪,陳同佳最終被判刑29個月。他已於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
出獄後,陳同佳曾公開道歉並表示會赴台自首。

而自陳同佳表明願意赴台自首後,民進黨當局對此態度反覆。先是聲稱“港人港審”,要求港府對陳羈押追訴,還鼓吹陳同佳自首一事涉所謂的“政治操作”,更對陳同佳及勸説其赴台自首的牧師管浩鳴入境台灣採取管制。遭到輿論廣泛質疑後,民進黨當局又改口稱,並未限制入境,可臨櫃申請赴台。民進黨當局還主張派員到香港押解陳同佳到台灣受審。這種“到香港帶人”的要求明顯不符合法律常識,是故意搞政治操作,刁難香港特區政府。正是因為民進黨當局製造障礙、設置法律難題,導致“陳同佳赴台自首”至今未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