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喆:股市豈能背離法理人情
作者:万喆
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兒童案近日一審宣判,引起社會關注,法律界的事務由法律專業人士去評論。但新城控股為上市公司,且王振華“案發”時仍是該公司董事長及實控人。去年王案被爆後,新城國際股票曾一度大跌,後來基本漲了回去。有人解釋説,公司運營歸公司運營。然而,2019年新城控股的淨利潤增長率是近4年來新低,整體毛利率也由36.69%下滑至32.64%。更為戲劇性的是,王振華猥褻兒童罪名成立並獲刑的消息一出,A股新城控股、港股新城發展、新城悦服務股價立即直線拉昇,這就讓人非常不解了。
《2020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中,王振華、王曉松父子位列富豪榜第33名,相比去年上升34名,財富增長74%。這其中有沒有中小投資者的一份“功勞”?中小投資者常常盲目跟風、缺乏價值投資觀念,所以投機性高,賺賠的無理性高,也常自嘲“韭菜”。輿論平時普遍性同情中小投資者,但中小投資者是否也應反思,是否過於盲目,以致於即使是面對存在惡劣犯罪行為公司實控人時依然存有“有錢賺大過天”的想法?
從國際經驗看,公司實際控制人或高管出現醜聞或違法行為,對公司價值一定是傷害,不可能相反。其傷害幾何,與公司重整力度、價值切割程度緊密相關,不可能相反。而我們為何屢次出現背離經驗的“謎之行為”?有文章評論王振華事件,説要分清法理和情理,兩者並不相當。但事實上法理必須兼顧最基本、最普遍、最關鍵的人倫情理。瑞幸咖啡自爆造假22億事件曝光後,美股股價數次暴跌直至停牌。與之對比,某A股上市公司近300億“財務造假案”震驚市場,相關判罰卻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其股價居然“逆風飛揚”。當法理不能兼顧普遍情理,人性和市場就可能出現扭曲。
王振華被捕後,新城立即換帥併發公告表示“不安”。但實際上,新城不僅沒有與王振華“切割”,王反而加強了實際控制權。公開數據顯示,其在股權層面實控三家上市公司。今年6月,王還增持港股新城發展控股有限公司276萬股,最新持股比例從67.97%升至68.02%。
我們通常不以道德來衡量一家公司的運營,但不代表一家上市公司不應該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回應公眾關切。新城有多個慈善項目,其中可能涉及未成年人,且其運營都在王振華履職董事長期間。公司是否從金錢、機構、人力等方面對王振華的行為進行過資助及幫助,現高管對王振華行為持什麼態度,除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剛性需要,公眾也有必要了解,公司價值觀是否違背社會普遍道德倫常,除了一個“不安”的表態,公司是否也應該展開自查?這是公司治理現代化的要義所在,是經濟轉型升級中的一處關鍵,誰都不能打馬虎眼。(作者是中國黃金集團首席經濟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