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樓市新政:高層次人才優先購房限售五年加大無房家庭傾斜力度
【環球網 記者 鄧雲】7月2日,據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消息,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明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要求。

《通知》進一步規範了高層次人才優先購房有關要求,明確在本市以高層次人才家庭優先購房方式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網籤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通知》對“無房家庭”的認定進行了補充,户籍所在地屬於本市非限購範圍內的購房家庭,除需符合原有要求外,還需滿足“自購房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本市限購範圍內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滿12個月”的要求。
針對如何認定“無房家庭”,《通知》的解答中舉例:小明和小紅是夫妻,户籍在建德市。假設小明户2020年8月1日報名登記購買下城區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在滿足原有要求外,小明或小紅還需自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在我市限購範圍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才可以算作“無房家庭”。
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認為,2020年上半年杭州房地產市場確有升温勢頭。新房銷售面積同比增加12%,增速在重點一二線城市中較大。杭州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對“房住不炒”、“一城一策”的嚴格執行,市場偏熱即出台規範政策抑制市場進一步升温,保持市場平穩。預計後期杭州市場預期將有所回落,房價漲幅收窄。
此外,《通知》進一步加大了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對“無房家庭”的傾斜力度,明確均價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對“無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於50%。
《通知》對購房意向登記的有關要求進行了調整,明確一户購房家庭同時只能參與一個新建商品房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如已參與意向登記的項目需要搖號的,自該項目登記之日起至搖號結果公示當日,不得參與其他項目意向登記;如已參與意向登記的項目無需搖號的,自該項目登記之日起至登記結果公示當日,不得參與其他項目意向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