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監管加速構築防風險安全網
地方金融監管立法提速 強化與中央協同處置風險
近來,地方金融監管密集出手,進一步構築防範風險安全網。記者獲悉,作為地方金融防風險的重要抓手,多地的金融監管立法進程正加速推進。《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日前正式實施,重慶提出“組織起草立法草案,爭取年底前送審”,廣東、北京、深圳、吉林等地的金融監管條例也均在醖釀中。除此之外,國家層面上的地方金融監管上位法也在路上。與此同時,地方正不斷強化和中央監管部門的協同配合,聯合處置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針對重點風險領域進行“精準拆彈”。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經過近年來的持續重拳整治,地方金融風險已經呈現收斂態勢。下一步,地方金融監管的重點在於完善相關制度建設,以及進一步強化地方金融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監管效能。
地方金融監管立法近來明顯提速。7月1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包括地方金融組織行為規範、監督管理措施以及風險防範與處置等內容,明確了地方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權限,也為地方金融組織的行為劃定底線。《浙江省地方金融條例》也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此外,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已啓動地方金融監管立法調研,並於近日披露信息稱將“繼續開展重慶市地方金融條例立法調研,擬赴四川、上海等外省市考察借鑑地方金融立法中的先進經驗,組織起草立法草案,爭取年底前送審。”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日前也正式披露正在起草《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山東、河北、四川、天津、浙江、上海等地已經正式出台了地方金融監管條例,而北京、深圳、吉林、江蘇等地的地方金融監管立法均在加速推進中,如《北京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日前正式向公眾徵求意見。
專家指出,地方金融監管條例在維護地方金融秩序和化解風險中將起到重要作用。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後,多個地方金融工作局逐漸轉變職能,改掛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地方這一重要的監管主體得以進一步明確。而監管就要有法可依。地方金融監管條例的推出使得“中央—地方”的雙層金融監管模式和體系進一步完善。
“從已經出台的地方金融監管條例來看,其進一步明確了地方金融監管的主要對象,並且監管規則也和中央保持一致。”曾剛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