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再曝醜聞!2名軍官執勤期間偷溜至夜店狂歡,均被判刑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據台灣《聯合報》20日報道稱,桃園一營區的劉姓、高姓上尉軍官,因輪值擔任“戰備指揮官”、“假日留守主官”,按規定需24小時不得外出,2人卻被曝在深夜11點多偷溜,還跑去中壢一間夜店作樂,玩到第二天凌晨四五點才回營,曝光後被“憲兵隊”移送,法院依長官擅離部署罪分別判劉、高2人有期徒刑1年4個月及1年,均緩刑3年,可上訴。

據報道,經過調查,劉姓軍官在去年8月9日下午4點至16日下午4點期間,依輪值擔任北基地區“戰備部隊指揮官”,有指揮部隊完成支援作戰準備,並與上級完成通信的責任;高姓軍官則在8月10日凌晨0點至11日晚上11點59分,擔任該連的“假日留守主官”,有執行部隊完成支援作戰準備之責。
報道稱,依據相關規定,劉、高當時在排定的執勤時間內,必須24小時都在營內,以便隨時掌握營區動態,確保單位安全,並處置突發重大事件、督導內部人員,不得擅離部署,如因公需離營,也需由長官核定、填寫表單,最後到軍團核備。
未料,劉、高2人非但沒依照程序,還在8月10日晚上11點多相約偷溜,一起跑到中壢一間夜店,一直到隔天凌晨四五點才相繼回到營區,因擅離部署,被發現後經“憲兵隊”移送。
報道還提到,案件在審理時,2人均供認不諱,與在“憲兵隊”詢問、偵訊時情節相符,並有台軍部隊輪值表、監視器畫面等佐證。法院審酌,劉、高為職業軍人,擔任重要幹部,對於指揮官、留守主官所應負之責知之甚詳,竟仍擅離職守,可見其等輕忽法紀。
報道稱,法院考量,劉、高無前科,犯後坦承,認為經過這次教訓應知警惕,依犯長官擅離部屬罪,各判劉、高有期徒刑1年4個月及1年,均緩刑3年,另各需支付6萬元新台幣及4萬元新台幣。
此前,有台媒報道,自去年以來,台軍多次曝出醜聞,婚外情、酒後性侵、在KTV跳“脱衣舞”、性騷擾下屬……行徑之惡劣讓島內民眾深感震驚。
此外,台軍中還曾被曝出有人持有、販賣毒品。此前,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稱,負責台灣武器研發的“中山科學研究院”,一名謝姓員工,將單身宿舍改裝為水耕温室,暗中種植大麻並進行販賣,“中山科學研究院”在調查中,在謝姓員工宿舍內查獲活大麻13株,以及乾燥大麻煙草及搖頭丸等毒品。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去年曾在臉書撰文表示,軍紀的螺絲明顯已徹底鬆掉。他説,軍紀敗壞到這種程度,蔡英文要負起完全責任。他還稱,無論是什麼原因,紀律不彰是事實,內部混亂也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