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一凡:抵制美國數字霸凌的“歐洲路徑”
作者:董一凡
美國近年來越來越多地通過網絡領域和數字產業上的技術優勢對外進行數字霸凌,常用手段之一就是通過壟斷他國市場實現對數據、渠道的深度掌握,進而侵蝕他國數字主權和安全。歐盟作為全球最發達和成熟的市場之一,也是美國數字霸凌的受害對象。但歐盟通過各種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了維護自身數字主權的“歐洲路徑”。
歐洲議會議員早在2016年就提出了“數字主權”概念,指出歐盟應通過構建共同規則來加強自身數字市場。隨着歐盟不斷加大對“歐洲主權”和“戰略自主”的強調,構建“數字主權”以加強對數據、產業及基礎設施的保護,防止因數字領域的脆弱性和依賴性而受制於他國,成為歐盟戰略界討論的熱門話題,也逐漸形成了相應共識。2020年7月,“歐洲對外關係委員會”發佈報告指出,數字領域的地緣政治意義不斷上升,“數字主權”對歐洲而言是多年來的問題,也伴隨着重要的機遇與挑戰。而歐洲維護“數字主權”,主要包括了這些路徑。
其一,在數據流動和使用領域不斷強化規則。“稜鏡門”事件曝光了歐盟及其相關成員國領導人長期遭受美國情報部門監聽的事實,令歐盟驟然警醒於數據流動監管鬆散以及不切實際地信任美國盟友潛藏的可怕後果,刺激了歐盟強化數據規則的進程。
2015年,歐盟終止與美國長達十餘年的數據交換《安全港協議》,啓動構建歐美“隱私盾”數據交換協議的簽訂。2018年,歐盟正式實施被稱為“史上最嚴厲數據監管法令”的《一般數字保護條例》,大幅擴大個人及企業的數據受保護範圍,以及企業使用、遷移個人數據的要求,並提出全球最嚴厲的處罰標準。不久前,歐洲法院判定歐美“隱私盾”協議失效,顯示歐盟同樣以司法手段對相關國際協定進行約束,最大限度保護歐盟企業利益。
其二,制定中長期的數字經濟和產業發展戰略。維護自身“數字主權”的根本仍是做大做強自身的產業與市場,掌握足夠資源以應對經濟及安全上的挑戰。
2015年,歐盟委員會就提出《單一數字市場》戰略,準備對歐盟碎片化且監管規則不一的數字經濟市場進行整合,形成有效並統一的市場監管政策,為本土的數字企業提供較為完善的發育環境。2020年2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人工智能白皮書》和《歐洲數據戰略》,提出價值觀、個人權利和市場價值相結合的歐洲新“數據理念”,打造有利於促進政府、企業、研究機構、消費者等有效安全利用數據的“歐洲數據空間”,可以説是給數據這一21世紀最富有的礦藏規定了開採準則,讓自身企業充分汲取其中的養料,最終為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數字經濟的尖端產業發展提供合理路徑。
其三,用好税收槓桿。歐盟國家一向熱衷於對域外數字巨頭徵收數據使用税,事實上域外數字企業在歐盟開展業務,是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獲取數據這一最優質的資源,而傳統意義上的公司税等企業税種,遠遠不能滿足政府分享數字企業發展紅利的需要。2016年以來,英國、法國等歐洲國家就提出收取“谷歌税”的做法。而2020年以來,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奧地利、英國等國的數字税法規已經正式落地。同時,法國推動整個歐盟主導和推進經合組織建立其數字税相關國際規則,逐步收取數字税的議程上升到國際層面。
歐盟這一做法順應了數據從跨國界的肆意開發到民族國家爭取管制權的發展進程,域外企業在歐經營也將因此付出應有的成本。
其四,歐盟加強對網絡信息的有效監管。“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已在全球層面被越來越多地接受,社交網絡信息傳播的放任在政治、經濟、安全等層面上已經帶來一定風險,歐洲過去遭遇的恐怖襲擊事件背後往往有着恐怖組織利用社交網絡傳播極端思想的陰影,“劍橋分析”事件暴露了社交網絡信息推送對主權國家國內政治生活的影響甚至操縱效應,甚至近年來歐盟民粹主義抬頭背後也有極端思想言論在互聯網散播的影響。
為此,歐盟及其成員國逐步加強網絡信息監管,比如法國在屢遭恐襲後提出社交網絡應監管極端內容,臉書創始人扎克伯格多次就管控乃至刪禁極端內容去歐洲議會和歐盟委員會進行聽證,歐盟對外行動署也成立專門下屬機構,調查互聯網虛假信息對歐洲內部政治的影響,這些做法都是強化歐盟對數據和數字空間治理,從信息傳播出發維護政治和社會安全的重要舉措。
可以説,歐洲在全球技術引發的地緣政治變局中保持極強的戰略敏鋭性,並且充分發揮着其規則塑造能力。雖然並非創立監管規則就足以提升市場和技術實力,但維護數字主權的“歐洲路徑”仍為世界其他國家防控數字霸凌以及對跨國數字企業進行合理和有效監管提供了啓示。(作者是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歐洲研究所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