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投資中國債市 三部委發文統一外資准入管理
作者:孙璐璐
證券時報記者 孫璐璐
9月2日,央行、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發佈《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有關事宜的公告(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告》明確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整體性制度安排,通過統一市場準入管理和資金管理,簡化現行結算代理模式入市流程,完善與國際接軌的操作安排等,進一步加強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同步推進相關市場規則逐步統一。
今年以來,外資持續加大對中國證券市場的投資力度。7月外資淨增持境內上市股票和債券規模同比增加1.4倍。中債登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8月末,境外機構的債券託管量達2.46萬億元,環比上升5%左右,同比增長42.8%。外資已經連續21個月淨增持中國債券,顯示出外資對人民幣資產的信心越來越足。《公告》標誌着中國債券市場在規則統一的制度建設方面再下一城,將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配置人民幣債券資產。
《公告》將境外機構准入申請從產品調整為管理人、託管人,按照法人機構是市場活動主體和監管對象的基本思路。境外機構入市方式與現行規定保持一致,即主權類機構(包括境外央行、貨幣當局、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等)需向央行提交申請,商業類機構需向央行上海總部提交申請。境外機構不再以產品名義提交申請,無需逐只產品入市。
為統一準入管理,《公告》按照“同一套標準、同一套規則的一箇中國債券市場”的原則,優化入市流程,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直接或通過互聯互通方式投資交易所債券市場。
《公告》對於境外投資者的投資方式和投資範圍也有明確。為便利境外投資者參與兩個市場,《公告》指出通過直接入市渠道及債券通渠道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無需重複申請,可直接或通過互聯互通投資交易所債券市場。同時,允許同一境外機構將其在QFII/RQFII項下的債券與根據《公告》所投資的債券在境內進行雙向非交易過户。
境外機構可投資品種及投資範圍與現行規定保持一致。已入市的境外機構可開展現券交易,並可基於套期保值需求開展債券借貸、債券遠期、遠期利率協議、利率互換等交易。
在託管結算安排方面,為完善與國際規則接軌,《公告》簡化現行結算代理模式入市流程,上海總部不再要求提交結算代理協議。同時,允許境外機構按照“全球託管行+本地託管行”的模式入市投資,境外機構可自行選擇到境內金融基礎設施或通過託管銀行開立債券賬户,推動債券名義持有和多級託管制度落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