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案開庭
作者:昝秀丽
杭州中院4日消息,當日上午,杭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496名債券投資者起訴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樟、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6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代表人訴訟案件。據杭州中院介紹,本案是全國首例公募債券欺詐發行民事賠償案,也是全國首例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案。
2019年以來,債券投資者起訴至杭州中院稱,五洋公司在不符合債券發行條件的前提下,通過製作虛假財務報表欺詐發行“15五洋債”“15五洋02”兩隻公募債券,請求法院判決五洋公司償付債券本息及逾期利息、合理費用;陳志樟作為實際控制人,德邦證券、大信會計、錦天城律所、大公國際等作為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責任。
為便於投資者主張權利,杭州中院探索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於2020年3月13日發佈《“15五洋債”“15五洋02”債券自然人投資者訴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系列案件公告》,通知適格投資者參加登記。通過依託浙江證券期貨糾紛智能化解平台以線上方式為主推進的投資者登記、代表人推選程序,截至本案開庭審理前共有496名適格投資者申請參加代表人訴訟,涉及訴訟請求總金額8.1億餘元。投資者共同推選產生4名投資者作為訴訟代表人,代表全體適格投資者進行本案訴訟。
本案於2020年9月3日通過庭前會議初步明確了原被告雙方的訴辯意見,完成了雙方當事人證據交換,9月4日正式開庭審理,共有30餘名適格投資者到庭參與案件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