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崗:再破安保禁區?安倍欲言又止
作者:霍建岗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11日發表安保政策談話。雖然外界普遍猜測他將就“攻擊敵方基地能力”提出看法,但在談話中安倍並未直接涉及這個問題,而是敦促下屆政府討論並在年底前提出方案。日媒認為,安倍欲言又止,雖然沒有明説,但顯然並未放棄推動“攻擊敵方基地能力”建設這個想法。
理論上講,安倍在繼任首相產生前不應再作任何政策宣示,維持政府日常運作即可。但他堅持發表有關導彈防禦政策的方向性談話,甚至“僭越”表示年底前提出方案,可見此事對他意義重大。
安倍需要“退位遺產”。安倍自許甚高,希望能留下與其執政時間最長首相這一地位相符的政治遺產。比如東京奧運,比如經濟繁榮,但東京奧運何時舉辦至今尚未確定,日本經濟也因新冠疫情出現大幅衰退。對安倍而言,這樣下台有點落寞。他就“攻擊敵方基地能力”提出看法,目的在於保證導彈防禦話題不會擱淺。作為其中一個選項,增強“攻擊敵方基地能力”如能推進,也算一個可以讓他滿意的政治遺產。
就安保政策而言,安倍確實很想推動該能力的解禁。安倍念茲在茲的修憲在任內未能啓動,但正如他在談話中所説,在其執政的7年8個月中,“日本安全保障政策實現巨大進展”,實際影響甚或超出修憲本身。正是安倍着手創建了日本版NSC(國家安全保障委員會),實現行使集體自衞權的解禁,另外還解除了武器出口禁令,制定安保相關法案。日本在軍事安全上已突破了很多“禁區”。而安倍之所以在放棄部署陸基“宙斯盾”後跳躍性地要求自民黨就“攻擊敵方基地能力”等進行討論,就是因為這是日本安全領域另一事實上的“禁區”,如能實現無疑是日本安保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
但問題是,“攻擊敵方基地能力”問題在日本爭議巨大。其中主要一點就是是否與和平憲法第九條衝突。按日本政府的説法,日本作為主權國家擁有自衞權,而用於自衞的“必要最小限度實力”在憲法上也是被允許的。於是,“必要最小限度”就成了一個大筐,什麼都往裏裝,發展軍力、解禁集體自衞權等都被日本政府解釋為“在必要最小限度範圍內”。“攻擊敵方基地能力”也是如此,1956年鳩山內閣時的解釋是“無論如何也無法認為,坐以待斃是憲法宗旨”“在沒有其他手段的情況下,打擊對方導彈基地,法理上屬於自衞”。日本政府就此認為,擁有這種能力並非違憲,相關能力建設也被包含在“必要最小限度範圍內”。但事實上,這種行為無論如何都是攻擊行為,將它歸入所謂“必要最小限度”過於牽強,也是自欺欺人,因此日本國內爭議頗大。
在被攻擊前“打擊敵方基地”也有違國際法。先發制人是違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行為。日本一再撇清“攻擊敵方基地”與“先發制人”的關係。比如日本政府表示可將敵方導彈豎起、開始注入燃料等視為有攻擊意圖,此時打擊敵方導彈基地算是“自衞”。但從常理上講,“先發制人”就是在敵方攻擊前實施先行打擊。日本將判定對手的攻擊意圖作為“自衞”的理由,這是靠主觀感覺和印象,無説服力,而日本政府提出的所謂客觀標準也經不起推敲。因此,在無法判定對方已有攻擊意圖的情況下就先出手,實質就是先發制人的打擊。
日本政府試圖推進“攻擊敵方基地能力”建設,是因為一旦突破這個禁區,日本自衞隊“能做”的範圍將進一步擴大。按日本政府的邏輯,可解釋為“進攻是最好的防守”,那麼所謂的專守防衞越來越成了一句空話。同時,這還會為日本的軍事能力建設“撐起一大片空間”,日本可藉此研製並部署預警衞星、電子戰飛機、相關的陸基或空基導彈、高性能雷達等。如果按照“需求”一一配置完畢,日本的“進攻性武力”將達到一個新的高度。
正因有着這樣的主觀期待和複雜爭議,安倍才對這個問題欲言又止。如前所述,“攻擊敵方基地”説到底是先發制人。日方如果突破這個禁區,等於公然對外宣示“只要我認為你可能攻擊我,我就能攻擊你”。日本政府這麼做表面上是通過“威嚇”對手讓自己更“安全”,實際卻可能是打開潘多拉魔盒,增加其他國家對日本的疑慮,讓國家間信任度大幅降低,讓地區安全環境更不穩定,結果是導致日本和其他一些國家都不安全。(作者是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日本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