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殺人未遂,馬英九一審無罪
作者:张若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警政署長”王卓鈞和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前分局長方仰寧因“太陽花學運”驅離有關人士被控殺人未遂。4人15日被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聯合新聞網15日稱,2014年台“立法院”審查兩岸服貿協議引發爭議,學運分子當年3月18日霸佔“立法院”,之後轉進“行政院”,警方驅離爆發流血衝突。有37名民眾認為警察施暴,自訴馬英九等官員殺人未遂、重傷害、傷害以及強制罪。15日的無罪判決書稱,“行政院”院區是集會遊行禁制區,抗議民眾在該處集會屬於非法集會,且他們進入院區並不是以和平或非暴力方式,因此警方驅離為合法。
台“民間司改會”義務律師團對判決結果表示失望和遺憾。馬英九肯定司法判決,認為有助於維護法治,伸張正義。馬辦稱,任何民主法治社會都無法容忍數千名暴力分子違法闖入“行政院”、破壞門窗辦公設備、攻擊警察,並企圖阻撓公務員上班、癱瘓政府,政府和警察有責任恢復秩序及確保機關正常運作,“當時的行動絕對合法、有必要,而且符合多數民意”。(張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