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巍:準確把握法治建設中的“輿論圍觀”
作者:朱巍
昆明“李心草案”近日一審開庭,被告當庭認罪認罰,法院將擇期宣判,此案之所以獲得輿論關注,肇始於李心草母親在網上發帖質疑當地警方對女兒死亡原因的結論。無獨有偶,前一段時間,有自媒體作者在網上曝光敦煌沙漠露營基地一公廁“設陷阱”索要拖車費遭到威脅,當地連夜對“陷阱公廁”進行了查處。有自媒體作者曝光“狗不理王府井店”質次價高遭店家報警,涉事飯店被狗不理集團終止合作。這些都屬於依靠網絡投訴引起輿論發酵最終得以解決問題的事件。
前些年互聯網上曾有“圍觀改變中國”的説法,意思是某個事件如果在互聯網上形成了一定的閲讀量規模從而引起輿情,能夠倒逼問題的解決。有輿論認為“圍觀改變中國”讓違法行為暴露於陽光下,不再有非法斡旋的空間,從而有利於法治進程。但從實踐來看,這一現象的出現恰恰説明當前法治社會建設仍有較大的努力空間。並非所有人都有能力通過網絡投訴獲得大量關注並形成輿論事件,得以依靠網絡投訴解決的只能是冰山一角,那些沒有暴露於水面之上的部分,那些存在於灰色空間中的各種“陷阱”,反而顯露出現有正常投訴機制所存在的問題。正常投訴機制失效——網絡投訴——問題解決,這一模式在推動一些問題解決同時,也有可能催生一種印象:網絡惡評有助於訴求滿足,網上聲音越大滿足力度越大,助推一些本應在線下解決的問題被放到線上,一些有意無意的輿論節奏帶動事件更加趨向複雜化,網絡水軍、黑公關、網絡勒索等非法現象也由此而生。這顯然不是一個健康的法治環境該有的呈現。
“李心草案”、“公廁陷阱”事件以及“狗不理王府井店”事件等都是網絡投訴推動事件積極解決的正面例子。但我們同樣需要關注,比如2018年崑山“白衣哥反殺案”在網上引起的對於正當防衞和防衞過當的討論,部分輿論認為正是網絡投訴“倒逼”出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而實際上,正當防衞的相關司法解釋工作都已經在立法計劃中,並不是完全的輿論倒逼。法治社會是漸進的過程,處理好輿情與法治的關係,本身就是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前我們正處於快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當中,方方面面的問題仍會不斷暴露出來,這其中由網絡投訴所曝光的一樁樁個案,必然還需要反反覆覆地佔用公共資源,對其中所涉及的地方政府、司法機關或者企業而言,在重視輿情快速有效地解決這些個案的同時,需要站在更高的高度,推動長效機制的改革和完善。同時對於有意操縱誤導輿論的“黑公關”、網絡勒索等行為,應嚴加治理、嚴肅追責,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作者是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