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誠信副總裁沈雙波:理財產品創新加速,ESG決策投資組合
鼓勵市場主體在投資過程中考慮和貫徹ESG原則,是近年來中國高度重視並積極推進的一項重點工作。
2018年CFA協會調查中國ESG市場時發現,ESG投資出現明顯增長,市場各方都積極參與ESG標準制定。不過,當時大部分投資者還處於理解ESG投資的階段。
“A股於2018年6月開始納入MSCI新興市場指數和MSCI全球指數,已引起全球投資人重視。”中誠信綠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總裁沈雙波在接受環球網專訪時指出,市場和監管內外雙向驅動,投資機構對企業非財務信息(ESG)關注度愈來愈高。

今年,不僅國內各領域機構開始研究ESG及發佈相關指數,銀行ESG理財產品創新加速,ESG在投資市場地位提升。
ESG**地位提升
“多年來,ESG情況是國際投資機構納入投資風險判斷的核心指標,全球評級機構已開始研究ESG風險與企業信用風險的關聯性並在評級中應用。”
ESG越來越受重視,這與A股上市公司監管趨嚴相關。
2006年,深交所發佈《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提出在深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自願披露社會責任報告。2008年,證監會發布《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將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分為強制公開和自願公開兩種形式。同年,上交所發佈《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規定列入生態環境部門污染嚴重企業名單的公司披露環境信息。2018年9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修訂後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確立了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2020年深交所發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ESG披露納入考核;2020年7月證監會又發佈了《上市公司披露管理辦法(修訂稿)》對管理層責任進行了再次詳細要求。
至此,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責任(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披露要求均已到位。直到今年,上交所發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將上市公司是否主動披露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履行情況納入考核範圍。
沈雙波認為,儘管國內尚未強制要求披露ESG,但主體如能全面詳實的披露ESG信息,是企業綜合能力的一種有效體現。全面、透明披露ESG信息的企業更容易收穫投資人的依賴和監管的認同。
理財引入ESG**策略
2019年,銀行理財子公司誕生,在資管新規的要求下,全面淨值化轉型拉開大幕。
對於理財子公司而言,產品淨值化意味着底層權益資產的波動,將直接反應在產品的淨值上。
所以,理財子公司需要通過篩選底層標的控制產品風險,ESG是很好的切入點。ESG作為企業非財務風險重要考量因素,是影響投資者做投資決策重要的因素之一,它既是控制產品風險的分析工具,也是增厚收益的理念。
藉着ESG分析策略的東風,銀行ESG理財產品創新加速,一年內已發佈近20種ESG創新產品。
沈雙波指出,通過科學的ESG模型來決策投資組合,應在ESG指標體系下,細化環境信息、投資者保權益保障、股權結構等信息。
“ESG科學性包含幾個含義,一是根據可持續發展目標,定性判斷和定量分析相結合,二是依託迴歸和決策樹模型,減少主觀因素影響,第三點,應該區分不同行業特性,差異化指標和權重設計,提高投資準確性。”沈雙波分析,股票市場以投資回報和股價波動作為Y值,迴歸確定量化模型中的債券市場,儘可能與違約率及利差相結合,確定量化模型。
值得注意的是,ESG投資策略需要精準採集數據,保障其科學性。目前來看,在信息披露部分存在難點。
信息披露存難點
“目前A股尚未有統一的ESG信息披露標準。企業或披露環境信息,或披露社會責任報告,且披露形式和水平參差不齊。”沈雙波認為,利益相關方獲取有價值的信息較難。
《中國的ESG整合:實踐指導和案例研究》報告認為,儘管ESG數據的可得性和質量有顯著的提高,數據缺失仍是大多數企業很難評估最相關的 ESG 因素的原因之一。
此外,沈雙波指出,ESG披露還存在披露口徑不一致、披露內容多浮於正面宣傳,負面客觀信息較少、內容多但可識別的有效數據少等問題。她認為,因為披露口徑不一致,對於定量指標無法衡量表現水平。同時,利益相關方的披露零散,比如控股子公司、上下游利益相關方等未披露。
“而且定量指標少,缺少量化信息,降低了整個A股ESG信息披露的可比性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與實際履行嚴重脱節,信息披露報喜不報憂。”沈雙波注意到,披露主體自行編制,五花八門,較難成為投資者提供有效判斷依據。
沈雙波指出,在ESG分析業務上,通過與專業第三方合作,不僅在投前有在線分析評估,有效識別風險因子(ESG),準確評估主體或項目的風險等級,出具風險評估報告,為項目負責人投資決策提供參考,降低風險損失;還有投後風險預警管理,根據風險監控指標和評估模型,對已投資主體或項目進行監控預警,動態跟蹤監控ESG指標變化帶來的潛在風險,根據預警的風險指標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保證投資人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