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質量提升迎政策“組合拳”
國務院部署六大方面17項重點舉措
10月9日,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作出具體部署。業內人士指出,作為資本市場的基石,上市公司的質量提升事關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而《意見》為這一重要工作指明瞭方向。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按照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堅持存量與增量並重、治標與治本結合,發揮各方合力,強化持續監管,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和發展環境,使上市公司運作規範性明顯提升,信息披露質量不斷改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整體質量顯著提高。
WIND統計數據顯示,截至10月9日,我國上市公司總數達到4056家,總股本達7.27萬億股,流通A股市值達59.31萬億元。其中,滬市上市公司1746家,總市值41.37萬億元;深市上市公司2310家,總市值31.75萬億元。上市公司規模龐大,涵蓋了國民經濟各個行業,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日益凸顯。與此同時,上市公司經營和治理不規範、發展質量不高等問題仍較突出,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已成為當前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重要內容。
“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只有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才能夠讓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他認為,《意見》對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途徑作出了明確部署,這是落實新《證券法》要求、推動A股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文件。上市公司質量決定了其可投資性,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有利於讓投資者更好地分享資本市場發展成果。
在具體工作部署方面,《意見》提出了六大方面17項重點舉措。包括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機制、解決上市公司突出問題、提高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違法違規成本,以及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工作合力。
《意見》指出,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規則,明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界限和法律責任,健全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加快推行內控規範體系,強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線要求,切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分行業信息披露標準,增強信息披露針對性和有效性。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我國融資體系以間接融資為主,往往出現對中小企業支持不夠、槓桿率過高等問題,所以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而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主體,上市公司質量不高,資本市場發展無從談起。他指出,發展直接融資的關鍵是提高信息披露的質量,信息披露的質量又和公司治理密切相關。《意見》提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水平,是抓住了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牛鼻子”。
在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方面,《意見》指出,要支持優質企業上市,全面推行、分步實施證券發行註冊制。要優化發行上市標準,增強包容性。要促進市場化併購重組。完善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收購和分拆上市等制度。要完善上市公司融資制度。加強資本市場融資端和投資端的協調平衡,引導上市公司兼顧發展需要和市場狀況優化融資安排。(下轉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