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虧空案終結*ST皇台衝刺恢復上市舉步維艱
【環球網 記者 劉曉旭】歷經四年,*ST皇台虛假記載庫存商品賬面餘額案終於塵埃落定。*ST皇台公司層面和相關負責人包括時任董事長等14人被處以警告並課以相應罰款;同時,*ST皇台庫存成品酒的虧空由原董事長盧鴻毅承擔賠償責任。
隨着案件的終結,已暫停上市一年有餘的*ST皇台宣佈將重啓上市。目前皇台酒業仍面臨着地域、品牌、渠道優勢不明顯短板及資金短缺等經營風險。
虛增庫存案以公司及相關人員被處罰結案
*ST皇台(000995.SZ)原董事長的職務侵佔行為導致該公司2016年年報虛假記載庫存商品賬面餘額一案,經過有關部門長達一年半的調查,終有結論。根據調查,公司原董事長盧鴻毅的職務侵佔犯罪行為造成了公司庫存成品酒的虧空;同時查實,2013年至2016年期間盧鴻毅投資或控制的單位尚有因盧鴻毅的職務侵佔行為導致公司被欠款3024.66萬元。公司2016年末虧空的成品酒價值6918.88萬元,扣除可以確定的責任人賠償款3024.66萬元後,因無法估計剩餘損失3894.22萬元的賠償金額,全額計提減值準備計入2016年度當期損益。為此,公司更正了2016年-2019年的年度報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甘肅監管局也對*ST皇台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提到,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皇台酒業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胡振平、付耶成、何維角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辛秀山、劉靜、李生祿給予警告,並處以4萬元罰款;對於凇琳、常紅軍、聞萌、劉鋭、高明星、閆立強、張文彬、謝維宏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沈宗斌律師在接受環球網財經採訪時表示:“*ST皇台存在兩方面違法問題:一是,公司原董事長盧某某等涉嫌職務侵佔罪;二是*ST皇台違反《證券法》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公司和相關負責人應承擔責任。關於盧某某等涉嫌職務侵佔罪。首先,如公訴機關查證盧某某等被舉報之侵佔公司財產相關事實證據確鑿,作為犯罪嫌疑人的盧某某將會面臨牢獄之災;其次,對於盧某某犯罪事實知情並參與協助作案的公司其他負責人包括時任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如相關犯罪事實被公訴機關查證屬實,其大概率將以盧某某職務侵佔罪共犯身份承擔刑事責任。”
沈宗斌律師提到,針對上市公司違反信息披露義務的諸多行為,國務院金融委專門召開第二十八會議,表明了國家對資本市場造假行為“零容忍”的堅決態度;2020年3月1日生效的新《證券法》設信息披露專章,明確要求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管對證券發行文件和定期報告均要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具體到*ST皇台財務造假事件,沈宗斌律師再次強調:“在甘肅監管局對皇台酒業作出了行政處罰,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也難咎其責。”
再謀恢復上市風險重重
*ST皇台,自2019年5月13日起股票已被暫停上市,其主營業務剛從2019年5月8日起正式恢復釀造生產,目前的處罰結果帶來的對未來誠信問題以及市佔率不足等均對公司發展形成諸多挑戰。據業內人士介紹:“2000年,憑藉葡萄酒主業上市的皇台酒業,上市後發展並不順利,沒有打造出屬於自己的品牌酒,更多的業務是向國內一些大型葡萄酒企業出售原酒,且公司產品多元化等戰略問題值得深思。”
從業績來看,皇台酒業自2000年8月7日上市至今20年時間,其業績並不盡如人意。其淨利潤自上市以來,有10個年度為虧損,且虧損金額較大。

其中在2016年,淨利潤虧損金額最多,為1.65億元;2017年,淨利潤虧損金額為1.18億元;2018年,淨利潤虧損金額為9548萬元。對於上述年度的虧損,公司也曾在年報中公開表示:“主要受制於資金短缺,銷售困境難以打開,市場低迷,造成主營業務虧損。同時,因歷史遺留問題拖累,使得生產經營受到制約。公司在國內上市酒企板塊中,無論是營收、市值、毛利率、總資產、淨資產、現金流都處於絕對靠後位置。”
2019年,公司實現了贏利,實現淨利潤為6821.36萬元。2019年報披露,其主營業務包括白酒、葡萄酒生產、批發零售,自產副產品的批發零售;礦產品(煤炭及煤炭加工產品、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礦產品)的銷售、商品的進出口業務。其中公司糧食白酒主營收入8957.40萬元,收入佔比90.44%,毛利率為76.66%;葡萄酒主營收入906.33萬元,收入佔比9.15%,毛利率為60.26%;而其他(補充)主營收入40.90萬元,收入佔比0.41%,毛利率為37.36%。公司在年報中提到:“2019年,新管理團隊入駐皇台後,努力化解經營風險,積極與債權人進行溝通,與部分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涉及重組金額13587.07萬元,確認債務重組利得4587.07萬元,確認資本性投入9000萬元。”對於成品酒虧空案件,公司表示,針對成品酒虧空涉及公司內部原負責人以前年度存在監守自盜的經濟犯罪,公安機關已刑事立案。2018年4月19日,武威市公安局根據甘肅省公安廳要求,將涼州區公安局已經立案偵查涉及皇台酒業公司的案件提級偵查。現該案已進入對犯罪嫌疑人提請逮捕階段。
從最新公佈的三季報業績來看,該公司的淨利潤又有所下降。*ST皇台在10月15日披露的三季報預告中提到,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盈利金額為400萬元—550萬元,基本每股收益0.023 元—0.031元。披露原因為:“一季度銷售因受新冠疫情影響幾乎停滯,二季度、三季度公司生產和經營因受新冠疫情影響減弱,市場明顯回暖。隨着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的逐漸認可,公司新產品也在二季度上市,招商工作也在穩步推進。公司持續進行的品牌形象重塑工作以及大力進行的市場推廣活動導致銷售費用投入較大,公司第三季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除過業績困局外,環球網財經還注意到,公司存在控制權不穩定的風險。在2019年4月12日,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盛達集團,實際控制人變更為趙滿堂。盛達集團持有公司3529.59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9.9%。公司第一大股東上海厚豐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477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9.60%。據2019年年報數據顯示,公司第一大股東上海厚豐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3477萬股股份已悉數被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公司實控人的一致行動人即公司第二大股東北京皇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公司2466.79萬股也已全部被司法凍結。從持股情況來看,公司股權比較分散。另外,盛達集團及上海厚豐投資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權接近。因此,公司存在股權易主的極大風險。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在接受環球網財經採訪時表示:“皇台酒業,這幾年整體業績都比較差,究其主要原因:首先,公司內部股東出現內訌;其次,在公司股東內部不協調的情況下,其產品、市場渠道、團隊都出現了問題。所以,這就凸顯出整個皇台酒業,無論從整體組織架構到公司頂層設計,再到一系列的公司的日常運營,以及管理均出現了問題。未來能否再進入一個良性循環或者運營,看來難度有些大。”
博星證券研究所所長邢星在接受環球網財經採訪時指出:“從當前白酒行業的發展形勢來看,近年來在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式下,消費升級的趨勢愈發明顯。雖然同為白酒板塊,但與皇台酒業相比,一線白酒貴州茅台、五糧液、瀘州老窖以及二線山西汾酒、酒鬼酒等擁有細分領域優勢的品牌更具吸引力。因此對於皇台酒業來説,地域優勢、品牌優勢以及渠道優勢均不明顯,這依然是制約公司未來發展的最大瓶頸。不過好在2019年甘肅大型民企盛達集團入主後,公司經營戰略有所改觀。如若能夠順勢而上,調整公司戰略、補短板、揚長板,則而有利於公司實現涅槃之後的重生。”
目前,*ST皇台恢復上市進入了衝刺階段。公司在10月10日發佈的《關於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工作進展情況的公告》中提到,公司已提交股票恢復上市申請(公司於5月8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復上市的書面申請),並獲受理。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將對公司恢復上市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和最終審核,公司股票能否恢復上市尚存在不確定性,仍存在可能終止上市的現實風險。
對於*ST皇台的經營狀況,公司業務多元化,新產品情況,以及恢復上市等問題,環球網財經致電並書面致函*ST皇台證券部,相關人士表示已收到採訪函,但截至發稿,尚未有任何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