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傳剛:互聯網平台反壟斷正當其時
作者:传刚
11月 10 日上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意見稿指出,制定該指南的目的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平台經濟領域壟斷行為,引導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促進線上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在出台該意見稿,表明監管機構對維護市場秩序以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的決心。與此同時,市場也將此消息視為國家的一記反壟斷重拳,當天幾家大互聯網平台的股價都出現不同程度的下挫。
互聯網平台不同於傳統經濟的最大特點之一就是網絡的外部性。所謂網絡外部性,是指當互聯網平台變得很大並有了很多用户時,它的吸引力就會增加,價值也會呈現幾何級增長。這種特性使得互聯網巨頭很容易形成壟斷,出現贏家通吃的局面。顯然,這種情況如果沒有得到適當監管,很可能會成為打壓小型企業、侵害消費者、阻礙創新的源頭。近年來,隨着人工智能以及大數據技術的發展,一些互聯網巨頭進一步強化自己的競爭優勢,企業與消費者信息不對稱局面加深。
防止新興行業被某些企業過分壟斷,維繫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併為之制定相應的反壟斷策略,這是所有國家的相關監管機構都在密切關注的事項。這方面最著名的案例當數上個世紀末的微軟案。當時微軟為了在新興的互聯網行業佔據優勢,採取了將Windows操作系統和IE瀏覽器捆綁銷售的措施。結果這一行為遭到了美國司法部和歐盟委員會的不公平競爭指控,微軟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避免了被分拆的命運,以結束捆綁銷售和鉅額賠款了卻了長達數年的訴訟。時至今日,像亞馬遜、谷歌以及蘋果等新興互聯網巨頭仍不時會在美國和歐盟遭到各種類型的反壟斷指控。
過往我國對各類互聯網企業發展一直採取鼓勵舉措,在反壟斷方面也一直較為温和。但隨着一些互聯網巨頭的快速發展,其壟斷問題也日益成為亟須應對的問題。從市場監管總局的這份新指南中我們不難看出,我國在對互聯網平台的反壟斷方面已經有了較為成熟的監管思想和體系。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監管的目的是為了形成一個更好的互聯網經濟運行環境,並不是為了要打壓哪個平台,所以市場也無需過度反應。互聯網平台企業在我們的整個經濟生活中扮演着關鍵的角色,它們不僅僅是競爭和創新的結果,同時也在持續推動着有助於消費者的各項創新,所以它們的作用不會被抹殺,相反會得到合理的保護。監管抑制的主要是那些殺雞取卵性質的行為,是為了保障公平競爭的環境,也是為了確保創新始終擁有源頭活水,因此從總體來説,反壟斷監管也會有利於這些互聯網巨頭的長期健康發展。微軟就是這方面的最好例子,這家公司雖然在反壟斷訴訟中敗下陣來,卻也因此沒有變成一家僵化的企業,相反卻在持續競爭中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到如今仍然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科技企業。(作者是財經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