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督查組: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
2020年10月,按照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統一部署,14個國務院督查組分赴14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實地督查,先後走訪1300多個基層單位,訪談近5000名幹部羣眾、企業負責人、創業者等,收集有關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1200餘條。對屬於地方政府職責範圍的意見建議,督查組已及時轉交相關省(區、市)政府研究辦理;對屬於國務院有關部門職責範圍的意見建議,國辦督查室整理後轉送相關部門研究辦理。按照2020年11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國務院擇要通報了有關方面反映比較集中、有一定代表性的部分意見建議及轉辦情況。
通報在提及關於完善穩就業保民生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時指出,針對性解決義務教育教師與當地公務員在職務、職稱、職級等方面的對應難題,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浙江省有關單位反映,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關於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落實情況督導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20年年底前實現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由於義務教育教師與當地公務員的職務、職稱、職級等難以具體對應,有些地方無法準確把握義務教育教師工資調整的具體標準。建議督促指導地方結合實際,細化明確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具體標準,確保相關政策落地見效。(擬轉辦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