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全會審議通過《天津市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方案》

天津市部分行政區域界線將變更。
據《天津日報》報道,中國共產黨天津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於11月26日至27日召開。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天津市委關於制定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天津市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方案》。市委書記李鴻忠代表市委常委會作了講話,並就《建議(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説明。市委副書記、市長廖國勳就《方案(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説明。
報道稱,全會審議通過了《天津市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方案》。《方案》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由市政府履行審批程序,同時報國務院備案。
《行政區劃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縣、市、市轄區的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批准變更時,同時報送國務院備案。”
根據《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是指將一個行政區劃的部分行政區域劃歸另一行政區劃管轄。
天津是中國四大直轄市之一,現轄16個區,包括濱海新區、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州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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