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天津不再主動提供這類用品!違者要罰
今天(12月1日),《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根據《條例》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的筷子、勺子、叉子、刀(刀具)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將對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行為進行監管。對於餐飲經營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另從天津市商務局獲悉,市商務局關於印發《天津市商務領域禁止銷售限制使用塑料製品行動方案》,2020年底,全市購物中心、商場、超市、便利店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規範和限制集貿市場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市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市非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總枱央視記者 丁旭 王曉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