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評:文明參與交通 還安全於你我

2020年12月2日是第九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今年的活動主題是“知危險會避險、安全文明出行”,意在提醒每一位交通參與者,既要遵守法律法規,文明參與交通,又要了解安全隱患,掌握防護技能,確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62763人,而這些交通事故絕大多數來自於駕駛陋習——開車時打電話、刷微博微信,疲勞駕駛、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行人等不良駕駛行為,這些不良習慣有的甚至導致車毀人亡,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製作的“倖存者故事”中,雲南的黃明磊因疲勞駕駛連車帶人從200米懸崖墜落,他説:“安全帶就是那一刻救我命的繩子”;湖南18歲的小路(化名)雖然還活着,但他思念坐在他摩托車後面沒戴頭盔而逝去的母親。他説:“真希望那一刻,媽媽也一樣戴着頭盔”;安徽的張有發和車從5米高的橋上像陀螺一樣墜落,幸好自己繫了安全帶,沒被甩出去。他説:“劫後餘生,我想和家人説,我更愛你們”……這些劫後餘生者用自己死裏逃生的親身經歷告訴大家:一根安全帶、一個安全頭盔,在關鍵時刻是生命最後的“保護盾”!
事故是一面鏡子,愚蠢的人看熱鬧,聰明人看本質,吸取的是經驗,得到的是教訓,收穫的是安全。曾有權威調查數據顯示:在一次可能導致死亡的車禍中,安全帶的使用可使車內人員生還的幾率提高60%,發生正面撞車時,繫了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57%;側面撞車時可減少死亡率44%;翻車時可減少死亡率80%。這些冷冰冰數據背後最大的意義就是,繫上安全帶,戴上安全頭盔,離死亡就更遠一步。
事實上,系安全帶和戴安全頭盔,都不僅僅是“保命之舉”,也是“依法行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儘管對於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在騎乘中也要佩戴好頭盔並沒有強制性法律規定,但可以看到的是,通過立法規範此行為已經引起重視。比如,《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強制要求騎電動車上路,必須佩戴頭盔;已經實施的《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中有了不戴安全頭盔要罰款的相關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在全國率先以省級地方性法規管理電動自行車上路必須戴頭盔……
“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也好,良好的駕駛習慣、上路習慣也罷,都是建設美麗、安全道路環境的重要一環,這些不能僅靠執法人員“孤軍作戰”,需要你我“協同奮戰”,文明參與交通,從而營造出良好的交通秩序,還安全於交通,還安全於你我。
全國交通安全日,希望平安伴隨你我每一天。(龍虎網新聞評論員 張玲 漫畫 秦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