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台辦法進一步治理塑料污染
作者:刘珊
央視網消息:
昨天(11月30日),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負責人就《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回收報告辦法(試行)》進行了解讀。
《報告辦法》根據《固廢法》所規定的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和外賣企業需履行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回收報告義務等做了進一步細化。

資料圖
《報告辦法》對報告主體範圍的確定主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報告辦法》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關於紮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細化一次性塑料製品報告範圍,並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動態調整。同時,《報告辦法》還結合行業實際,提出了差異化報告的要求,即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報告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連卷袋的使用和塑料廢棄物的回收情況;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報告其自營業務產生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裝袋(含編織袋)的使用和塑料廢棄物的回收情況;外賣企業報告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塑料餐盒、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吸管的使用和塑料廢棄物的回收情況。
《報告辦法》規定,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