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這一幕
香港“東網”剛剛消息稱,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雙手戴手銬已被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黎智英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來源:環視頻/喬炳新
“東網”稱,被控欺詐罪的黎智英,今(3日)早由警方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應訊,控方要求他無須答辯,押後3個月作進一步調查。法官蘇惠德宣佈,將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再審,黎智英不準保釋,須還押監房看管。

黎智英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報道稱,黎智英被押解至荔枝角收押所羈留,這將是他首度進入懲教院所,如之後申請保釋外出再被拒,他將很有可能在收押所內過聖誕節及農曆新年。
根據羈留程序,黎智英需要先經過一系列檢查,例如頭髮及經過X光機直腸檢查機,以“電子通櫃”方式確保沒有攜帶違禁品進入懲教院所。其後再到指模房打手指模及登記,並會被接見看看有沒有要求投訴,並將私人物品交出,之後會進行基本醫護身體檢查,例如交代病歷和檢查身體狀況,最後才會安排進入囚室。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有關人士須先隔離14日,才可與其他羈留人士一同住在大型囚室。
報道提及,另外,押後犯(未定罪人士)雖可選擇吃“私家飯”,但由於判刑後已過了點餐時間,所以黎智英今日須吃“皇家飯”,即院所提供的在囚人士膳食。
此前報道
黎智英不準保釋還押監房!法庭裁定:其被控詐騙押至4月16日再審
香港《頭條日報》剛剛消息稱,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營運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3人昨日(2日)到警署報到期間,被警方再落案起訴欺詐罪名,昨夜被警方通宵扣查後,今(3日)早由警車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應訊。法官蘇惠德宣佈押後案件至4月16日再審。黎智英不準保釋還押監房,周達權分別獲准以現金人事各20萬港元保釋,黃偉強獲准以現金10萬港元保釋,兩人須每週向警署報到一次。

黎智英(小圖)今早由警車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應訊。

港媒報道截圖
港媒稱,黎智英的代表律師稱放棄每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黎智英得悉申請保釋被拒後,不發一言,轉身步入羈留室等待收押監房。
押送黎智英的警車今天(3日)早上約8時25分離開旺角警署,早上8時44分抵達西九龍法院,由於在場傳媒眾多,警方拉起封鎖線,令傳媒未能靠近警車。

押解黎智英的警車抵達西九龍法院
另據香港“星島網”報道,根據控方指控,蘋果日報1995年跟香港科技園公司簽下土地租約租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該協議只允許經營者使用土地經營創意工業相關的生意,但3年後他們涉嫌安排“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佔用部分用地營運其他生意,違反租約逾20年。期間力高通過生意一直謀利,聘用多名員工。控方不認為這只是商業民事糾紛,因為3被告簽約時是清楚瞭解租約內容。
報道稱,作為公司董事的黎智英和周達權,顯然欺騙了科技園公司。至於聲稱自己只是公司員工的黃偉強,他涉嫌曾在今年4月向科技園公司訛稱力高為工業或生意性質。直至力高近期被警方留意,3人才搬將辦公室移師去灣仔。
控方還稱,力高非法佔地期間,蘋果日報一直收取租金,而且一直逃避有關土地税項和差餉等。
控方庭上透露,3名被告由2017年至2020年間有多次外遊記錄,並在外國居留一段長久的時間。黎智英在台灣有經營生意。控方擔心3人有潛逃和重犯風險。
控方強調,儘管律政司目前只落案起訴3人一項欺詐罪,但警方昨日亦以違反香港國安法相關的罪行拘捕他,亦不排除會循相關方向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