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市:滯留人員離開滿(扎)前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
(第31號)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勢,現將疫情期間滯留滿(扎)異地人員有序返程事宜公告如下:
請符合以下條件的異地人員及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備登記。滿洲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將根據滯留人員申報登記時間及來滿(扎)時間有序、分批次組織返程。
一、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確係不在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區的,因探親訪友、公出、旅遊等事由來滿(扎)兩地,由於疫情封控管理造成滯留,現需返回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的人員。
二、有來滿(扎)機(車)票憑證、高速公路通行費憑證、住宿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系2020年11月11日(含當日)以後抵達滿(扎)相關材料的優先考慮。
三、滯留人員離開滿(扎)前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四、滯留人員納入返程名單後,必須向轄區派出所如實提供返程機(車)票紙質或電子憑證,並告知目的地詳細地址。
五、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及票據憑證時,要對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實導致不良後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由於我市機場航班、鐵路客運均暫停運營,需從海拉爾啓程返鄉,滯留人員抵達海拉爾後應服從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安排。
七、滯留人員返回目的地後,需到所在社區(村委會)報備登記,主動接受當地疫情管控。因報備登記不及時導致不良後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另因參加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體檢、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等相關考試的人員,還需提供准考證、體檢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後,可有序離開滿(扎)兩地。
聯繫人:王警官 諮詢電話:18548150282
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2月7日
來源: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