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票賄選、暴力拆遷、教唆頂包陝西西安28人涉黑案開庭審理
12月7日上午,陝西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趙某平等2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2年以來,被告人趙某平利用其擔任西安市長安區杜曲街道辦事處寺坡村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該村兩次換屆選舉期間,趙某平採用不正當手段拉票賄選,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在徵地過程中,隨意毆打阻止徵地的村民,強行推鏟、破壞村民的農作物,先後實施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非法佔用農用地等行為。2011年後,為攫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趙某平與其子趙某彤陸續出資成立並實際控制青松公司、煒基公司等多家公司,大量承攬長安區的城改拆遷工程項目,並拉攏被告人趙某周、鄭某尼、劉某、薛某等人為其效力,形成層級分明、結構穩定、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在實施拆遷過程中,遇有阻礙便以暴力手段予以排除,多次實施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的犯罪行為。此外還使用滋擾、騷擾等軟暴力手段,嚴重干擾當地羣眾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該組織實施犯罪行為以後,趙某平等人為逃避法律制裁,教唆該組織成員或其他人員投案頂包,包攬全部罪責,為此還拉攏、賄買長安區某街辦主任、公安人員(另案處理),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其達成脱罪目的。

據此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虛假訴訟罪,行賄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窩藏、包庇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10項罪名對趙某平父子等28名被告人涉及的17宗犯罪事實和5起違法事件予以追究。
由於案情複雜,被告人人數眾多,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已於11月14日、11月28日,分別組織召開了兩次庭前會議,就案件的管轄、迴避、公開審理、非法證據排除等程序性問題,向控辯雙方瞭解了情況,聽取了意見,做好庭審的準備工作。
庭審從12月7日上午10時開始,預計持續6天。
(總枱央視記者 楊雨桐 錢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