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以商養黑”的犯罪團伙覆滅 16人被判刑
新華社長沙12月10日電(記者劉良恆)記者10日從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魯遙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系列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1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刑,其中主犯被判死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魯遙以“發小”關係為紐帶,先後籠絡多股勢力,自2002年下半年以來逐步形成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以其網羅的親友、刑滿釋放人員及其他人員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這個犯罪團伙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串通投標、窩藏、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尋釁滋事、行賄、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致1人死亡2人輕傷。
法院經審理還查明,該組織還“以商養黑”,在獲取鉅額非法利益後,為違法犯罪的組織成員逃避法律處罰提供資金,為受傷成員提供醫療費,為服刑的組織成員提供安家費,賄賂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充當“保護傘”。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認罪態度、社會危害性等,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魯遙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多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緩至有期徒刑4年不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