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一起,嚴處一起!
10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針對“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的問題,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俞偉躍表示,將嚴格落實作業的管理工作,對於違反有關規定,特別是佈置懲罰性作業、要求家長完成或批改作業等明令禁止的行為,發現一起,嚴處一起。
完善學校作業的常規管理、年級和班級的統籌、教師試做和麪批講解、學生反饋和評估等等方面的機制;
在嚴格控制作業總量和時間的基礎上,優化作業設計,創新作業形式,強化實踐性作業,積極探索彈性作業、跨學科的作業;
鼓勵各地系統化設計一整套符合學生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要求和學科特點的基礎性作業;
對於違反有關規定,特別是佈置懲罰性作業、要求家長完成或批改作業等明令禁止的行為,發現一起,嚴處一起。
新聞多看點
NEWS MORE
此前,江蘇一家長因批改作業退羣
相關話題引發廣泛討論
↓ ↓ ↓

據統計,2018年至今
至少十個省份的教育部門已出台相關文件
“叫停”家長批改學生作業
有的地方還明確定期開展作業督查
甚至將作業管理納入績效考核
↓↓↓
遼寧要求教師親自批改作業
《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管理“十要求”》對微信羣佈置家庭作業、家長批改家庭作業和超綱超進度教學 等熱點問題都提出了措施:
(滑動查看全文)
1.學校必須“零起點”教學,嚴禁敷衍教學超綱超進度教學。
對於新的知識內容一律“零起點”教學,保證課堂教學完整性;對於非“零起點”教學的學校和校長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嚴禁強制或暗示學生訂閲教輔材料等行為。
2.學校必須合理確定考試難度,嚴禁公佈學生考試排名。
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不出偏、怪考題,考試難度適當;嚴禁公佈考生個人或集體的考試成績、名次等信息,校內不得開展各班級學生考試成績排名。
3.學校必須控制作業總量,嚴禁挪用擠佔自習課時間。
學校制定作業實施方案,教務部門、年級組長、班主任分別協調統籌學校、年級、班級各學科教師科學合理佈置作業,把握作業內容形式和總量;學校要明確規定合理充足的學生自習課時間,嚴禁無故挪用、擠佔。
4.教師必須精準佈置作業,嚴禁佈置懲罰性、重複性作業。
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45分鐘,初中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60分鐘;嚴禁教師在微信羣、QQ羣等佈置家庭作業。
5.教師必須親自批改作業,嚴禁家長、學生代勞。
對於不按時親自批改作業的教師,一律取消職務晉級、評先評優資格,學校校長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6.學生要主動獨立完成作業。
學生要充分利用校內外學習時間,加強自我管理,主動獨立完成作業,不敷衍、不抄襲。
7.學生要做到每天堅持校外體育活動。
學生要加強體育鍛煉,校外體育活動要納入家庭作業任務;嚴格控制好居家上網時間自覺保護視力,最大限度少使用電子產品時間。
8.家長要做好學生家庭作業的督促落實。
家長要積極營建良好的學習環境,不額外給學生增加家庭作業負擔;做好學生校外體育活動安全保護教育工作;及時將學生家庭作業完成情況反饋給教師。
9.家長要做好學生睡眠保障。
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10個小時,初中生不少於9小時。
10.各地要切實減輕教師負擔,嚴格控制各類社會事務“進校園”。
不得安排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場所開展專項工作,不得要求教師重複填報同類表格數據等,保障教師批改作業時間。
山東濰坊:
不得要求家長批閲、打印作業
為減輕中小學生作業負擔、減輕家長負擔,山東省濰坊市高新區教育局出台《濰坊高新區學生作業規範“十要十不”》,其中明確:


山西太原:
嚴禁學校要求家長批改作業
實行“每週一日無作業”制度
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則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減負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義務教育學校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等減負新政:
規定全市中小學實行每週一日無作業 制度,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10小時,初中生不少於9小時,高中生不少於8小時;
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 嚴禁以任何方式公佈學生成績和排名;
各學校不得指派家長參加本該由師生完成的事宜,如打掃教室衞生、班級文化佈置、裝飾美化演出場所等;
嚴禁要求家長點贊、投票、轉發各類信息 等。
熱評
家長不越位 學校不缺位
才能建立良性的“家校關係”
“養不教父之過”,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家長是第一責任人,家庭責無旁貸。 因此,學校在培養孩子的過程中,從現代教育理念出發,強調家長要發揮作用,突出“家校合作”“家校共育”,一點錯也沒有。
然而,當學校把家長微信羣當成佈置作業的“窗口”,把家長當成學校的“臨時工”,過度強調教育的“家庭責任”時,家長的積極性不是得到了顯著提升,而是受到了極大挫傷。“家校共育”的責任田中,家長責任邊界無限度擴大,沒有讓責任田更豐潤,而是見證了校園責任邊界的後退。換言之,該學校承擔的重擔,挪了一部分給家長,這是卸包袱的行為,實屬不該。

校園以內理應由學校負責,校園之外家長承擔更多責任。“教書”責任更多在校方,“育人”責任由學校和家長共擔。此外,由課本和大綱中衍生出來的作業和手工製作等職責,還是由學校承擔輔導責任更科學、更有效。而對於在家庭中完成的作業,家長要起到督促的職責。但這裏必須明確,督促的是孩子寫作業的行為,而非批改作業。
不越位、不缺位,邊界明晰、配合有力,這才是良好“家校合作”應有的樣子 ,也才會在人才培養的過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