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聚眾鬥毆!張家口公開審理郝某宙等涉黑案件
河北日報訊(通訊員潘守成 記者李豔紅)12月8日至9日,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郝某宙等23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開設賭場、容留賣淫和非法持有槍支等九項罪名的案件,其中15人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圖為庭審現場。通訊員李兆勇攝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郝某宙因犯放火罪在張家口監獄服刑期間,結識同監區服刑的被告人張某龍、侯某虎、王某等人,並憑藉其父親郝某義為某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形成的影響,將上述被告人籠絡在一起。2015年2月郝某宙刑滿釋放後,王某、侯某虎、張某龍相繼出獄,與被告人祁某、李某峯先後跟隨郝某宙,開始在赤城縣境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2016年10月28日,郝某宙糾集上述被告人持兇器打砸赤城縣温某等人開設的賭局。次日,以郝某宙為首的犯罪組織與以温某為首的社會閒散人員在赤城縣縣城內發生大規模械鬥,參加人數超過二十人。上述兩起犯罪在當地產生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也使郝某宙及其領導的犯罪組織在赤城縣境內樹立了非法權威,確立了強勢地位。
此後,該犯罪組織為擴張勢力範圍、鞏固非法權威,繼續網羅包括被告人王某剛、何某凱等人在內的多名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並在赤城縣及周邊地區實施了故意殺人、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郝某宙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侯某虎、張某龍為骨幹成員,以被告人王某剛等為積極參加者,以被告人裴某龍等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圖為庭審現場。通訊員李兆勇攝
該組織骨幹成員穩定,層級分明,人數較多,有較強的紀律性。組織領導者郝某宙及其成員等人通過暴力征地、開設賭場、容留賣淫等非法手段攫取大量經濟利益,具有了一定的經濟實力,並以此籠絡、豢養組織成員和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至2018年7月,以郝某宙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手段,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共致1人死亡、3人輕傷、2人輕微傷。該組織利用由此獲得的強勢地位,欺壓羣眾,對赤城縣東卯鎮井兒溝村形成了非法控制,造成該村多名羣眾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後,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同時,通過一系列暴力違法犯罪對赤城縣縣城及周邊的地下賭局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不良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秩序,社會危害極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在為期兩天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在法庭的組織下,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辨認意見,被告人做了最後陳述。40餘名被告人家屬到庭旁聽了庭審。鑑於本案案情複雜、影響重大,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期對該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