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罪上加罪,香港立法會議員:港警查案時可考慮全面凍結其資產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報道】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日(11日)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香港“東網”報道稱,有香港立法會議員今天表示,港警國安處調查其案件時可考慮全面凍結其資產,在案件查明及審理完成前,防止有人再唱衰香港。

黎智英(右)資料圖(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報道稱,黎智英被落案起訴,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對此贊好,稱他勾結外國勢力、搞亂及唱衰香港,形容“他的漢奸行為是人所共知”,也是多起事件幕前兼幕後的推手,但一路走來似乎有“保護傘”,即使拘捕後也遲遲未告。葛珮帆表示,等了一段時間,他終於被起訴,希望香港國安法可以打倒這個大漢奸。
葛珮帆認為,警方國安處調查其案件時,有需要全面凍結其個人或相關公司的資產,可徹底調查案件之餘,也防止期間有人再唱衰香港。
“東網”報道提及,今年8月10日,黎智英等人被捕,涉嫌利用外國賬户,以財政資助一個名為“我要攬炒”的組織,而該組織則涉嫌積極要求外國及國際組織制裁及封鎖香港,涉嫌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等壹傳媒高層也涉嫌觸犯欺詐罪,以欺詐手段用低價騙取使用廠房的權利。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規定,香港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以採取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准予警方等執法部門在調查嚴重犯罪案件時採取的各種措施,其中一項是“對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與犯罪相關的財產,予以凍結,申請限制令、押記令、沒收令以及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