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五星紅旗並折斷旗杆扔地上,亂港分子鐘翰林侮辱國旗罪成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趙友平】港媒剛剛消息稱,目前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還押的“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今天(11日)在香港東區法院被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法官表示,錄像片段顯示被告曾主動伸手搶五星紅旗並折斷旗杆,再把旗幟拋到半空,屬故意侮辱的行為。法庭將案押後至12月29日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押。

“東網”稱,2019年5月14日,反“港獨”團體“保衞香港運動”的成員到香港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被包括鍾翰林在內的反對派人士挑釁辱罵,雙方起爭執。期間鍾翰林被指將一支五星紅旗扔到地上,旗杆屈曲。但鍾翰林稱,當時有人用“紅色布包裹嘅棍”(紅布包裹的棍子)施襲,他才會把棍搶走扔掉,他當時根本不知道是五星紅旗。

此後,鍾翰林被控無合法辯解而公開及故意玷污或侮辱國旗,以及在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兩罪。
法官今天(11日)表示,根據現場錄像片段,鍾翰林曾上前搶奪屬於團體“保衞香港運動”的五星紅旗,拉扯過程中旗杆被扯斷。而聲稱被搶揹包女子附近,五星紅旗一直被高舉,圖案清晰可見。法官認為,被告望向並走向該女子的過程中,不可能看不見或不知道該旗幟是五星紅旗。
法官還説,片段又顯示五星紅旗自始至終根本沒有接觸或非常靠近鍾翰林,而即使旗幟曾接觸鍾翰林,鍾翰林大可以擋開或離開現場,而非作出過激反應並拉扯五星紅旗。
對於鍾翰林自辯稱,認為旗棍有即時危險性,怕有人用以傷人所以扔掉,法官稱,鍾翰林扔掉五星紅旗後,他卻沒有再理會旗幟,反映他根本不在乎誰會取走扔在地上的五星紅旗,因此不接納其辯解,法官認為其行為已構成侮辱或玷污五星紅旗。而由於在搶奪五星紅旗過程中,鍾翰林與他人有着共同目的集結,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所以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