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員致函林鄭月娥要求釋放黃之鋒黎智英等人,被網友怒懟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據台灣“中央社”12月12日報道,美國聯邦參議員裏克·斯科特(Rick Scott)11日致函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要求她釋放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對此,有網友痛批“無恥之至”,“香港關你們什麼事”,還有網友説,這位議員自以為是香港的太上皇,可以隨便指指點點。有罪沒罪,香港的法律自會判斷。自己國內的問題都亂七八糟,還有臉去説三道四別國的內政。

“中央社”提及,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成員周庭12月2日因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分別被法庭判處入獄。黎智英隨後也被警方以詐騙罪起訴,且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報道稱,斯科特11日致函林鄭月娥要求她立即釋放上述4人,以及其他因為所謂“和平抗議”而被逮捕的香港市民。此外,他還聲稱“你讓香港與香港人民失望,若你再不開始為港人所被允諾的自由奮鬥,歷史將會對你做出嚴厲的批判”云云。
有網友在相關報道評論區留言表示,“美國管太多了,香港關你們什麼事,真是無恥。”“這位議員自以為是香港的太上皇,可以隨便指指點點。有罪沒罪,香港的法律自會判斷。自己國內的川普和種族歧視問題都亂七八糟,還有臉去説三道四別國的內政。真是無恥之至。”

還有網友在社交媒體臉書稱,“林鄭應該回函,要求美國停止在世界各國用無人機丟炸彈。”

還有網友諷刺,“現在的老美還真自以為是老大。”

更有網友反問,“你為什麼不致信加拿大總理特魯多釋放孟晚舟?”“為什麼不致函蔡英文放過中天?”

據港媒此前報道,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3人近日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針對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等人因去年包圍警察總部事件被判監禁一事,英、美、日方面相關人士接連跳出來發聲。對此,香港特區政府3日回應稱,英、美、日此舉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更顯示他們罔顧3人認罪的事實。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4日也發表談話表示,美英等國家少數政客肆意詆譭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對黃之鋒等3人依法做出的判決,干擾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治和司法獨立,我們對此表示強烈譴責,並警告其立即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的錯誤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