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今日提訊,法庭拒絕其保釋申請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據香港“東網”12月12日報道,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日(11日)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法庭今日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黎須還押看管,並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審,以待警方完成調查。

港媒報道截圖
報道稱,73歲的黎智英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稱,黎智英於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4)條。
據多家香港媒體11日報道,黎智英當天被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警方11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警方國家安全處經進一步調查後,11日加控一名73歲男子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東方日報》網站11日稱,黎智英是香港首個被控該罪的人。一些媒體稱,黎智英被控該罪是因為他多次在推特上發文並接受外國媒體訪問時,呼籲外國抵制香港及制裁香港的官員。
今日(12日)一早,“東網”稱,黎智英約8時離開收押所,期間鐵鏈纏腰、戴着手銬,再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提訊,做法有與押解重犯一樣。《星島日報》報道提及,眾人進入法庭前需先接受安檢,為裁判法院中首次出現相關安排。

12日早,黎智英被押往法院(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香港警方國安處今年8月10日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欺詐及煽動意圖等罪,拘捕黎智英及其兩個兒子、壹傳媒多名高管。12月2日,黎智英與兩名壹傳媒高管被正式控告詐騙罪。12月3日,黎智英在西九龍法院受審,控方表示,目前對3人以欺詐罪進行起訴,但3人還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罪,將會循相關方向進一步調查。有港媒稱,黎智英的保釋申請被法官拒絕,後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
黎智英被加控罪引發各界強烈關注。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11日表示,黎於今年8月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已屆4個月,至今終落案起訴,“遲到好過沒到”,“希望香港國安法這次真的可以打倒這隻大漢奸”。
《南華早報》稱,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均屬犯罪。“犯前款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香港《東方日報》稱,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若案件涉及3項情況,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區管轄確有困難、出現香港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經香港特區政府或者駐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提出,並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由駐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對本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