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佈通告明確長江“十年禁漁”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

新聞發佈會現場。 陳選斌 攝
中新網成都12月15日電 (陳選斌)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通告新聞發佈會15日在成都舉行。會上,四川省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等八部門聯合發佈《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相關水域的禁捕工作作了詳細解讀。
《通告》明確了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即長江流域四川境內4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所在河流及其一級支流;四川境內長江干流及其一級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級支流,一級支流指直接與長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連接的河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範圍由市(州)、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同時,《通告》明確了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時間。《通告》規定,禁捕範圍內的水生生物保護區已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外的禁捕水域暫定自2021年1月1日0時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有關地方政府或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宣佈在此之前實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時間從其規定;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時間由市(州)、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新聞發佈會現場。 陳選斌 攝
此外,《通告》對專項(特許)捕撈作了説明:對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和在特定水域開展增殖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管理,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進行。
針對下一步禁捕工作的重點,四川省禁捕退捕工作專班副組長何強介紹,接下來四川將深入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公安廳、市場監管等部門協作,強化行刑銜接,完善行紀貫通機制,加大打擊力度。重點加強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電、毒、炸”等違法捕撈行為的打擊,嚴格對餐飲酒店以養殖魚冒充野生魚等虛假宣傳、欺騙性消費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偷捕行為,依法懲戒破壞水生生物資源行為,堅決遏制長江流域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長江流域十年禁捕禁得住、不反彈。
在禁捕範圍和時間內,針對休閒遊釣該如何規範管理?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綜合執法監督局局長牟登育介紹,每年3月l日至6月30日,四川所有天然水域禁止遊釣,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雅安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氣候、水温等情況適當調整禁止遊釣的時間,但每年不得少於4個月。其他禁捕時間內,原則上水生生物保護區禁止遊釣,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驗區經嚴格科學論證可不劃為禁釣區。
據悉,該《通告》將於2021年1月1日0時起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