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9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鄭州金水法院致歉
近日,金水法院執行人員對一名九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12月16日凌晨,@金水法院 官微發佈《致歉聲明》,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表示,立即對案件進行了複查,鄭重地對大家説一聲:“我們錯了!”金水法院指出,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該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該院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和網友誠懇道歉!

附原文:
近日,我院執行人員對一名九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我們立即對案件進行了複查,現在,我們鄭重地對大家説一聲:我們錯了!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我院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和網友誠懇道歉!
兒童健康成長高於一切!我們個別執行人員機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在今後工作中,我們將認真汲取教訓,正確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釋精神,牢固樹立審慎、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放在最優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統一的司法目標,公平保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由衷感謝並誠懇歡迎廣大網友的監督和關心。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新聞多一點】
8年前,女孩生父因賭博欠債殺害她的生母和外婆,被判處死刑。父親作案後賣房,買主王某支付55萬元購房款,但房子沒能過户。王某後將房產繼承人陳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合同無效,歸還賣房55萬元,獲法院支持。因該孤女未歸還,法院向其發佈限制消費令。(綜合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