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不得”劍指“唯論文”問題
作者:张盖伦
15日,記者從教育部瞭解到,教育部於近日印發《關於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健全中國特色哲學科學學術規範和評價體系,推動高校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
《意見》指出,要深刻認識“唯論文”現象的系統性危害,從加強教育系統黨的政治建設和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的高度予以堅決糾正。
《意見》明確提出了10個“不得”的底線要求,即:不得簡單以刊物、頭銜、榮譽、資歷等判斷論文質量,防止“以刊評文”“以刊代評”“以人評文”;不得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防止國際期刊論文至上;不得為追求國際發表而刻意矮化醜化中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得將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引用率和影響因子等指標與資源分配、物質獎勵、績效工資等簡單掛鈎,防止高額獎勵論文;不得將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導師崗位選聘、人才計劃申報評審的唯一指標;不得把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教師招聘、職務(職稱)評聘、人才引進的前置條件和直接依據;不得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唯一標準;不得將學歷、職稱等作為在教育系統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的限制性條件;不得多頭評價、重複評價,嚴格控制涉及論文的評價活動數量和頻次;不得盲目採信、引用和宣傳各類機構發佈的排行榜,不過度依賴以論文發表情況為主要衡量指標的排行性評價。
《意見》強調,要優化評價方式,堅持分類評價、健全綜合評價、探索多元評價、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完善同行評價;要加強學風建設,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加強學術共同體建設、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堅持學術不端“零容忍”、加強學術期刊建設和管理;要健全長效機制,落實高校在學術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和自主權,激發學術創新創造活力,正確理解破除“唯論文”不是不要論文,正確看待SSCI、CSSCI等相關引文索引的作用與功能。(記者張蓋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