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離開醫院確診男子仍未找到,港警發佈照片通緝併到其住所搜查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尹豔輝】據香港“橙新聞”“東網”等港媒報道,香港警方通緝18日擅自離開醫院的63歲新冠病毒確診男子李運強,至今仍未見蹤影。警方於19日發佈了該男子的通緝照片,20日凌晨,警方又到其報稱位於旺角花園街的住址搜查,但沒有任何發現。

據“東網”報道,在今日(20日)凌晨1時許,大約10名身穿防護服的警員,到李運強位於旺角花園街的寓所搜查,但沒有任何發現,逗留約1小時後離開。
報道説,事發於18日下午約5時,李運強擅自離開油麻地伊利沙伯醫院隔離病房,院方報警。19日下午1時多,警方在油麻地仁俊大廈展開搜查,沒什麼發現。同日晚上9時許,數名身穿全副保護衣物的軍裝警員,又到李運強位於旺角的寓所調查,逗留約10分鐘,相信並未發現李男蹤影,後收隊離場。
據伊利沙伯醫院發言人稱,李運強自本月14日起入住該院隔離病房接受治療,在18日下午約5時,病房職員發現病人試圖離開病房,職員隨即追出,但病人已從樓梯逃走。警員經初步調查,將案件列“逃避/逃脱進入醫院/收容所/隔離區檢疫所等”。
香港警方於19日在臉書公佈正在被通緝的確診男病人的的照片。香港警方表示,18日接獲伊利沙伯醫院通報,一名確診新冠肺炎的63歲男病人李運強在18日下午約5時擅自離開醫院,院方於是報警。
警方稱,該男病人為李運強,身高約1.6米,中等身材及蓄黑色短頭髮,離院時身穿病號服、深藍色外套及運動鞋,並有佩戴外科口罩。警方高度重視,現正通緝該男病人,並正全力調查。

香港警方在臉書中提到,根據香港法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8條,如任何在醫院、養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幼兒中心、療養中心或相類場所內被檢疫或隔離的人逃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