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 雲南一男子獲刑10個月
買賣公民個人信息21000餘條,非法牟利24000餘元!近日,雲南大理賓川縣人民法院對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進行宣判,判處被告人張某航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航通過一個偶然的機會知道了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可以從中獲利,利慾薰心的他打起了歪主意。2020年2月16日至2月25日,被告人張某航在網絡上購買公民個人信息21000餘條,後通過微信羣接單的方式在“恆房通”App上註冊實名,從中非法牟利人民幣24000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告人張某航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法院在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航刑罰的同時,對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蘋果手機2部、硬盤2個、違法所得人民幣24000元,予以沒收。宣判後,被告人張某航表示認罪認罰。目前,該判決已生效。(總枱央視記者 李常明)